【國會】政府將立法制定新營業執照框架 規範社會福利和收容設施服務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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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擬製定一套新的營業執照框架,進一步提升和規範福利院和兒童院等社會福利和收容設施的服務質量,以更好地保障住户的安全和福祉。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衞生部第二部長馬善高,星期一(3月10日)在國會撥款委員辯論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開支預算時,宣佈政府準備立法推出這個新的營業執照框架。
社會福利院法案(Social Residential Homes Bill)上星期五(3月7日)在國會提呈一讀。法案二讀預計4月進行。法案預計2026年上半年起生效。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目前監督的社會福利和收容設施包括兒童院(Children’s Homes)、福利院(Welfare Homes)、安老居(Sheltered Homes),以及殘障人士之家(Adult Disability Homes)。
政府多年來同有關院舍業者合作,提升這些設施的服務質量。法案擬通過制定統一的營業執照框架,將行之有效的作業程序正式納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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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也準備通過培訓,提升現有和新業者的能力,進一步規範行業的服務質量。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展開公共諮詢,邀請公眾就法案提出意見和反饋。
法案將取代現行的養老院法令(Homes for the Aged Act),此法令主要監管安老居所。至於兒童與青少年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和貧困人士法令(Destitute Persons Act)中,與院舍照護服務標準相關的現有規定,將由擬議中的營業執照框架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