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小販親營攤位規定引發討論 許寶琨:若放寬規定 小販中心恐變食閣 衝擊小販文化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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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若放寬相關規定,例如允許小販無須親自經營攤位,可能導致小販中心逐漸變成類似食閣和咖啡店的商業模式,削弱新加坡的小販文化。
人力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星期一(3月10日)在國會答覆議員謝秉輝(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的口頭詢問時説,政府的目標是鼓勵新加坡人成為小販,經營小型餐飲生意,因為小販行業入門檻較低,但同時也要防止連鎖企業佔據主導地位,以免改變小販文化的特色與原汁原味。
上月,義順公園小販中心一攤位,掀起有關攤主須親自經營攤位而引發不滿的爭議。小販中心的馬來椰漿飯攤Nasi Lemak Ayam Taliwang,註冊在一名馬來婦女名下,她的丈夫2月中旬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國家環境局向他懷孕40周的妻子發出警告,指她未親自出現在攤位上等於違反租約,於是他“逼着孕妻親自到攤位站着”。
謝秉輝在國會上詢問,環境局為何要求攤主須親自經營攤位,這項規定如何符合小販中心的目標,以及當攤主因個人原因暫時無法經營時,當局會否酌情處理。
義順公園小販中心由Timbre集團經營,謝秉輝曾任Timbre集團董事經理,他已在2021年卸下董事經理和股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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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寶琨指出,要求攤主親自經營攤位至關重要,以防止轉租。如果不設這項規定,成功競標攤位的租户,可能將攤位轉租並從中牟利,而非真正經營。
他説,如果租户無法親自經營攤位,則須將攤位歸還環境局,由當局重新開放,供其他有意願的小販競標,從而確保公平機會。
許寶琨還指出,環境局支持小販利用中央廚房、社交媒體營銷等方式提升業務,但前提是不能因此減少攤主的親自經營時間。
若小販希望擴展業務至連鎖模式,應考慮轉向咖啡店或食閣,而非繼續佔用小販中心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