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監管比津貼更能保證咖啡店廁所衞生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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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撥款1000萬元,補貼所謂的“公廁”——即臭氣熏天的咖啡店廁所,這無異於用納税人的錢“獎勵”業者長期以來的管理不善。作為企業經營的一部分,提供符合衞生標準的設施,本是業者應盡的基本責任,而不應該依賴公共資金來補救不當的管理。
本地咖啡店的經營模式已今非昔比,市場價值及盈利不容小覷。例如,普通咖啡店的轉讓費往往高達數千萬元,而連鎖咖啡店的市值更可達數十億元。可見,業者並非缺乏資源,而是缺乏意願去改善廁所衞生。換言之,廁所衞生水平長期不達標,根本問題並非“不能改善”,而是“不願改善”——業者本可以做得更好,卻因缺乏責任感和監管力度而敷衍了事。
如果僅因咖啡店廁所對外開放,就被視為“公廁”並享有政府補貼,那是否意味着百貨商場、食閣、快餐店等場所也能循此先例,要求政府撥款?如此一來,不僅不會促進業者主動改善衞生,反而可能使他們刻意忽視管理,以便獲取政府資助。這種惡性循環最終將導致整體衞生環境進一步惡化,受害的仍是廣大民眾。
事實上,咖啡店廁所衞生不達標,歸根結底是經營者責任意識淡薄,監管單位也未能嚴格執法。反觀鄰國的高速公路公廁,儘管裝潢普通,但整體衞生狀況堪稱一流。這足以證明,保持清潔的關鍵並非資金,而是管理態度與執行力度。相比之下,作為民眾日常光顧的咖啡店,更應注重衞生,但現實卻令人失望。這究竟是市場機制的失靈,還是監管機構的失責?
若要解決企業管理不善的問題,政府的正確做法應是加強監管和處罰,而非以財政補貼“獎勵”業者履行基本責任。試想,若一家公司為減少員工遲到問題,不是採取懲罰措施,而是給予獎勵來鼓勵員工準時上班,這種做法無疑是本末倒置,甚至扭曲基本價值觀。
同理,政府應取消這1000萬元的補貼,並加大對咖啡店廁所清潔和衞生的監管力度。同時,可以考慮設立激勵機制,獎勵那些自發保持高衞生標準的業者,以樹立正面典範,形成良性競爭。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有效地改善公共衞生環境,而非讓財政補貼成為行業管理失衡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