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寶琨:小販須親自經營攤位 防轉租與守護文化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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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若放寬規定,例如允許小販中心的攤主轉租,可能導致小販中心逐漸變成類似食閣和咖啡店的商業模式,進而削弱本地小販文化。
人力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星期一(3月10日)在國會答覆議員謝秉輝(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時説,小販行業入行門檻較低,政府鼓勵更多小型餐飲生意進入小販行業,但也要防止連鎖企業主導市場,以維護小販文化的特色。
上個月,義順公園小販中心的馬來椰漿飯攤,因攤主須親自經營的規定引發爭議。
這個飯攤註冊在一名馬來婦女名下,她的丈夫諾曼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國家環境局曾警告懷孕40周的妻子,指她未親自到攤位工作已違反租約,因此他“逼着孕妻到攤位站着”。
諾曼在小販中心經營兩三個攤位,並在其他餐飲場所擁有多達21個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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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秉輝詢問,環境局為何要求攤主親自經營?若因個人原因暫時無法經營,當局是否會酌情處理?
義順公園小販中心由Timbre集團經營,謝秉輝曾任該集團董事經理,但已於2021年卸任並不再是股東。
許寶琨指出,攤主親自在場是防止轉租、確保由本人經營的最實際且公平的方式。通過定期檢查,環境局可直接判斷是否存在轉租行為。
他説,要求攤主親自經營至關重要,若沒有這個規定,租户可能將攤位轉租牟利。若租户無法親自經營,攤位須歸還環境局,重新開放給其他有意願的小販競標,確保公平機會。
謝秉輝也提到,新手小販要發展業務須投入品牌建設、社交媒體營銷,有些人還會設立中央廚房或選擇共享服務,通常得在攤位外處理這些事務。
然而,當局規定攤主須每天至少在攤位經營八小時,若經營兩個攤位,則須在每個攤位親自工作四小時。他詢問部長能否給予一定靈活性。
許寶琨説,環境局支持小販利用中央廚房、社交媒體營銷等提升業務,但不能因此減少攤主親自經營的時間,影響政府努力保護和傳承小販文化的努力。
若小販希望擴展業務至連鎖模式,應考慮轉向咖啡店或食閣,而非繼續佔用小販中心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