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陸委會擴大清查持有大陸身份證對象範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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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綜合訊)據台媒報道,民進黨政府清查公務體系人員持有中國大陸身份證、護照、定居證與居住證等情況,清查範圍已擴大至公設財團法人與公營事業。
據台灣《聯合報》星期一(3月10日)報道,該報經調查發現上述現象,公設財團法人與公營事業的聘僱人員也不例外,讓部分不具公務員身分的人員質疑政府擾民。
台灣政府大陸委員會日前行文主管機關、人事總處、銓敍部、法務部等單位轉全國軍公教機構、國營事業人員籤具結書(責任書、保證書),單位中的聘僱人員也需具結,公設財團法人也須具結。法源依據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ETtoday新聞雲等媒體此前報道,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僅針對台灣人民在大陸設籍、領有大陸身份證或護照,列有註銷台灣户籍的規定。由於申領大陸居住證不須在大陸設有户籍,並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
根據《聯合報》掌握的具結書內容,公務員須保證自己的確沒在大陸設有户籍、領用大陸護照、身份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文件內也要求附上身份證字號、服務機關(構)、現職、官階級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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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台灣藝人轉發“中國台灣省”帖文 台陸委會將進行調查並懲處 陸委會將修訂兩岸關係條例 規管台人申請中國大陸居住證 報道稱,某行政部門轄下財團法人職員直言政府做法不妥,尤其許多同仁並非公務員,卻要“被監督、被懷疑”,不籤的後果難以預料,讓許多人無所適從。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日前稱,拒絕籤具結書恐涉及公務機關任用時的考量,可能造成任用單位的疑慮,當事人要自行承受風險。某公設財團法人職員不滿指出,這是赤裸裸的威脅,即便並非因為持有大陸證件而拒籤,卻要承擔職業生涯可能受阻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