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女房屋經紀假扮律師 與女警長聯手詐騙逾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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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綜合訊)馬來西亞柔佛州新山一名女警長知法犯法,與一名假扮律師的女房屋經紀聯手在警區總部欺騙另外兩人4萬8000令吉(約1萬4470新元),東窗事發後被控。
37歲的女警長拉瓦妮雅是本案第一被告,43歲的房屋經紀莎米妮是第二被告。她們原定星期二(3月11日)在新山地方法庭被控,但女警長請假,只有女經紀莎米妮出庭。她在聆聽控狀後否認有罪。
控狀指兩人去年3月17日,在依斯干達布蒂裏警區總部的重案組辦公室內欺騙一名44歲男子和一名33歲女子,讓兩名受害者相信莎米妮是律師,能協助兩人“解決”警方正在調查的案件。
根據控狀,拉瓦妮雅向兩名受害者謊稱,她正在調查他們涉嫌無證僱用外籍女傭,以及他們的母親無證讓外籍女傭對外提供服務的案件。莎米妮則負責説服兩人,各別通過線上轉賬2萬4000令吉給她,以協助他們瞭解此案。
兩名被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欺騙條文。根據此法,罪名成立者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鞭笞及罰款。不過,馬國法律豁免女性受鞭笞,因此兩名被告若罪成,可逃過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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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承審法官阿末卡瑪批准莎米妮以8000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將案件定在4月16日過堂。法官也諭令拉瓦妮雅4月16日必須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