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大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 賴清德:符合反滲透法定義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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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統賴清德將中國大陸定義為台灣的境外敵對勢力,並稱大陸對台行為完全符合台灣反滲透法中“境外敵對勢力”的定義。
綜合台灣《聯合報》和ETtoday新聞雲報道,賴清德星期四(3月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在會後的記者會上宣佈恢復軍事審判制度,以應對中國大陸對台軍滲透威脅。
被問及此舉是否會加劇兩岸對立,賴清德説,台灣從不是升高情勢的那一端,而是區域穩定安全的力量。
賴清德還説,根據中國大陸多年來對台行動,其行為完全符合台灣反滲透法的定義,這意味着中國大陸是台灣的境外敵對勢力。
根據台灣反滲透法的定義,“境外敵對勢力”指的是和台灣交戰、武力對峙,或是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台灣主權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延伸閲讀
賴清德宣佈恢復軍事審判制度 因應大陸對台軍滲透威脅 賴清德在記者會上發表談話時説,台灣社會最大共識,就是捍衞民主、維護主權、維持民主自由的生活方式,堅決反對台灣被中國大陸所併吞。
他提到,台灣當前所面對的五大國安和統戰威脅,因此提出17項因應策略。
在介紹因應大陸對台軍的滲透和間諜活動的威脅時,賴清德提出,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與檢調司法機關共同協力,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泄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的刑事案件。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的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
針對中國大陸及港澳人士赴台定居問題,賴清德説,在兼顧台灣社會發展與個人權益的同時,須加強國安考量。原籍中國大陸人士申請定居台灣,必須嚴格依照台灣法律放棄大陸户籍與護照,不得兼具雙重身份。對於香港及澳門人士申請定居、居留等相關制度,將增設長期居留規定,以更符合實際需求。
他還説,台方應嚴格限制具有統戰背景的中國大陸人士赴台,並禁止中國大陸人士赴台進行具統戰性質之活動。
賴清德指出,為落實上述各項措施,主管機關應全面檢視現行法規和執法規定,完善相關措施。若有不足,應推動修訂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兩岸關係條例、港澳條例及資通安全管理法,並加強社會溝通,儘速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