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新加坡 馬國擬規定臉書打廣告須實名驗證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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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新加坡去年試行廣告商在臉書打廣告須進行身份驗證,以打擊網絡詐騙後,馬來西亞政府將跟隨新加坡的做法,制定類似條例。
馬國政府發言人及通訊部長法米星期三(3月12日)在內閣會議後的例行記者會上説,對馬國而言,新加坡政府的做法是促使臉書母公司Meta及其他社交媒體平台實施類似措施的契機。
他指出,規定廣告商必須實名驗證,能有效打擊網絡詐騙及虛假和不實廣告的問題。他已指示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致函Meta,探討如何落實上述措施。
法米透露,他早前與通訊部副部長張念羣及Meta代表召開諮詢會議時,就強調必須遏制詐騙團伙與線上賭博在臉書打廣告的行徑。
“我們從一開始就要求有關方面不僅對社媒賬户,也須對支付方式如信用卡等實施限制,但Meta當時拒絕合作。”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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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出現冒充詐騙廣告 黃總理籲公眾勿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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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米説,截至目前,Meta、科技巨頭谷歌和社媒平台X仍未取得在馬國營運所需的執照。其中,Meta希望在提交申請前,能與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代表會面。X則認為,它的馬國用户未超過政府規定的800萬人,因此不必申請營運執照。
馬國政府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用户達800萬及以上的社媒和即時通信平台服務供應商,須根據《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案》向通訊部申請營運執照,以加強網絡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