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無照開車撞電單車後續行駛 目擊者尾隨報警 | 聯合早報
zaobao
趁男友外出喝酒,無駕照的24歲女子偷開男友轎車,結果撞倒一輛電單車後繼續行駛,搞到警察上門逮捕。她星期四(13日)下午被判坐牢四周,罰款2600元,以及30個月不能考取駕照。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7月31日晚上11時36分,地點在馬西嶺坡(Marsiling Rise)與兀蘭5道的交界處。
被告是24歲的楊玉琳(譯音),面對六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以及車輛(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事發交界處行駛,在右轉駛入兀蘭5道時,撞上一輛電單車的車尾。
被告在肇事後沒有停下車子,而是繼續往前行駛,而且她在右轉時還撞上多個水障(Water Barrier)。
延伸閲讀
[欺詐吸毒無照駕駛 23歲青年判監四年兩個月及罰款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3_14_745695)
[無照開車還逆行 男子拒查加速逃 三警車追逐捉人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2_16_739799)
一名司機見狀,跟蹤被告到兀蘭花梨木通道(Rosewood Drive)一帶的Rosewood Suites公寓。
司機看見被告將車子轉進公寓後報警。警方凌晨1時趕到公寓,但發現被告不在家。
直到凌晨2時15分,被告回到公寓時,在保安室看見警員後自首。警員隨後檢查被告身份,才發現她沒有駕照。
調查揭露,被告與男友同居,她案發當天晚上,趁男友外出喝酒時,開着男友的車回馬西嶺路一帶的住家,在回返公寓的途中出意外。
透露疑闖禍 父親載她重返事發地
被告回家後,向父母透露自己可能撞倒東西,父親於是開車載她到事發地點查看。
被告在撞倒電單車後,車子左側鏡掉落。她回到公寓取了一些衣物,之後再度開車回家,並向父母透露自己可能撞倒東西,父親於是開着自己的車,載被告到她之前開車的路線,沿路尋找哪裏有撞壞的車子或受傷的人,但沒看見有何異樣。
被告在父親把她載回到公寓時,被在場的警方逮捕。
被撞倒的電單車騎士傷勢不重,他額頭擦傷紅腫,右手腕和右膝蓋擦傷,右腳兩根腳趾頭淤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