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退撞電單車碾後逃 48歲汽車男駕駛判監吊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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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在後方行駛的電單車騎士起衝突,48歲男子用車擋路後,突然倒車撞向電單車,迫使男騎士跳車閃避後,再加速碾過電單車逃離現場。
不顧他人安危的男子是48歲的史國永(譯音)。他星期五(3月14日)在庭上承認一項魯莽行事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罪名。法官把另一項魯莽行事的控狀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八週,同時吊銷各級駕照兩年。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23日晚,地點在兀蘭12道一帶。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前開車載着家人在馬路最左邊車道行駛。來到兀蘭5道時,男騎士因為不滿被告超車以及切入其車道,而與被告起爭執。男騎士的妻子當時就坐在電單車後座。
汽車和電單車一前一後轉進兀蘭12道時,被告開始間歇煞車(intermittent braking),過後切入左邊車道停車,把電單車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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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騎士這時大喊被告下車,他的妻子則走到被告的汽車前方。
根據妻子錄下的事發畫面,被告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倒車,男騎士見狀連忙跳車,過程中弄傷了手腕。
汽車倒退時衝上路堤,把電單車撞倒。視頻中可以清楚聽到男騎士的妻子大喊,被告非但沒有停車,反而加速前進衝上路堤,碾過電單車後離開現場。
庭上播放這段視頻時,站在被告欄裏的被告面無表情地直視熒幕。
根據法庭文件,男騎士過後報警,他因手腕受傷求醫,拿了三天病假。醫療費和電單車維修費總計大約2400元。
據報道,警方到場調查後確認了被告身份,在接到報案三小時內捉人。
控方指出,這是一起路霸(road rage)行為,倘若男騎士沒有及時跳車,他將蒙受更大的傷害。此外,當時路段繁忙,被告的行為也導致其他公路使用者鳴笛和停車。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求情時表示自己本想下車商量,見對方不斷大聲嚷嚷,他才為了家人的安全改變主意。他如今後悔不已,懇求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