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擬加強管制化學品危害 徵求公眾意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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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公共健康與保護環境,國家環境局展開為期四周的公眾諮詢,擬將毒死蜱、百草枯及其鹽類列為危險物質並實施管控。一旦實施,涉及這些化學品的活動,將須要獲得當局頒發的執照。
環境局在民情聯繫組網站展開公眾諮詢,説明毒死蜱(Chlorpyrifos)、百草枯(Paraquat)及其鹽類在國際公約框架下對環境的危害,實施管制的目的,以及根據公約全面禁止使用毒死蜱的可能性。
毒死蜱通常作為殺蟲劑的成分,用於防治害蟲。然而,毒死蜱可經吸入、經皮膚和經食入被吸收到體內,並對神經系統造成負面影響,尤其影響孩童成長與發育,或可能致癌。
百草枯是一種強力除草劑,用於農業除草,毒性極高,可能導致中毒身亡。
當局計劃向企業發放執照
當局擬將任何濃度與形式的毒死蜱、百草枯及其鹽類,作為危險物質進行管制。日後涉及製造、進口、出口、購買、銷售、使用、運輸和儲存這些化學品的活動,將須要獲得當局頒發的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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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也在領英上發帖説,持有執照的企業,在這些化學品被列為危險物質後,仍可繼續上述的商業活動。
新加坡早在2001年就簽署斯德哥爾摩公約,並在2005年加入鹿特丹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管控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生產與使用,鹿特丹公約則對有害化學品的進出口進行管制。
鹿特丹公約的化學品審查委員會在2024年9月評估認為,毒死蜱、百草枯及其鹽類符合危害標準,應列入管制清單,並將在第12屆鹿特丹公約締約方大會上商論。如果提議通過,相關管制措施預計最早在今年10月開始實施。
同樣在2024年9月,斯德哥爾摩公約旗下的委員會也指出毒死蜱是一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對水生無脊椎動物具有高度毒性,並可能對哺乳動物產生不良影響。若提議通過,毒死蜱的生產和使用禁令最早將於2026年5月實施。
我國作為締約國,為了符合未來義務,環境局因此提議管制上述化學品。
不少國家已對毒死蜱與百草枯進行管理,例如中國農業農村部要求百草枯產品只能用於出口,不得在境內銷售,馬來西亞農業部禁止百草枯的進口與銷售,哥倫比亞憲法法院則禁止毒死蜱的使用等。
公開諮詢活動為期四周,公眾可上網瞭解環境局擬加強管制毒死蜱、百草枯及其鹽類的詳情,或在線上提出反饋與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