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原“一把手”吳英傑一審被控受賄3.43億人民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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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原書記吳英傑星期四(3月20日)在北京第三中級法院受審,他被控受賄3.43億餘元(人民幣,下同,6300萬新元),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吳英傑2024年6月在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主任任上落馬,同年12月被官方通報“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在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吳英傑被指“貫徹落實黨中央新時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項目,徇私謀利,嚴重影響西藏高質量發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助長貪腐問題滋長,破壞政治生態”等。
據新華社、中新社等報道,北京檢察院第三分院星期四在起訴指控中稱,吳英傑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用擔任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政府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和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43億餘元。
檢察機關並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吳英傑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吳英傑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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