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女子回家談劇本 洋網紅強姦罪成待判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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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女子回家討論劇本,洋網紅涉非禮和強姦對方,他否認罪行,稱是女子主動示好,雙方你情我願,不過法官不買賬,星期五(3月21日)判他罪名成立。
原籍俄羅斯的被告萊夫·潘菲洛夫(Lev Panfilov,28歲)目前是本地永久居民,他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小有名氣,經常以 “新加坡式英語”創作短視頻並在TikTok上發表。
被告面對四項包括非禮、性侵以及強姦的罪名,指他在2021年1月12日,在家中的卧室侵犯當時30歲的女子。他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星期五裁定他罪成。
根據之前報道,被告和女子通過交友軟件Tinder結識,女子曾是一名演員和模特,但想開拓喜劇市場,開始着手寫劇本。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女子通過Tinder看見被告的簡介註明自己是劇作家,她希望得到建議,才選擇跟他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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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向她透露,自己在油管頻道Wah!Banana工作,兩人聊天后,最終約時間見面。
案發當天,兩人相約在羅拔申碼頭的餐廳見面,女子打開筆電開始討論劇本,希望被告對她撰寫的段子提供建議。
由於討論期間,兩人遭侍應生打擾,被告便邀請女子到家中繼續討論,女子覺得被告言之有物,家中又有室友,因此同意。
抵達被告的公寓後,被告催促女子進房間,被告之後關上房門。
由於房間無處可坐,女子只好坐在牀的角落,兩人聊起喜劇人物,也一同看喜劇視頻。
怎料,被告卻突然強吻女子,她開口拒絕,但被告仍繼續強吻還非禮她的胸部。
女子推開被告,試圖收拾物品回家,卻遭被告從後方擁抱,非禮她的胸部和性侵。
女子稱感到混亂,怕被告施暴不敢尖叫,最終遭被告強迫口交,也被強姦。
雖然被告沒否認跟女子發生關係,但他稱是女子主動示好,不僅笑着接納他的段子,還輕敲和撫摸他的腿,雙方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事後,被告為女子叫了私召車,女子最後離開。
法官發表裁決時指出,女子提供了詳細的證詞,雖然被告代表律師提出質疑,如為何女子會把家住址給被告、為何她等了幾天才報案等等,但女子均做出瞭解釋。
法官認為,女子是可信的證人,反觀被告在錄製口供以及對警方的説辭,跟他在庭上的證詞有很大的出入,因此裁定他罪名成立,擇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