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居家服刑案終極上訴週一開審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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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星期一(3月24日)開始審理前首相納吉居家服刑案的終極上訴。聯邦法院的裁決是此案的最終裁決,也是納吉爭取居家服刑的關鍵。
綜合馬國媒體報道,法庭系統顯示,總檢察署今年2月4日入稟上訴申請通知書後,聯邦法院擇定星期一上午9時審理總檢察署的申請。
2022年8月,納吉挪用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公司資金的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2年及罰款超過2億令吉,目前在加影監獄服刑。
服刑期間,納吉向前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申請全面特赦,獲准刑期減半至六年。納吉2024年4月入稟法庭提出司法審核申請,爭取根據蘇丹阿都拉當時簽署的附加諭令,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餘刑期。阿都拉也是彭亨蘇丹。
然而,這份附加諭令是否存在引起爭議。吉隆坡高庭2024年7月駁回納吉的申請,納吉隨後向上訴庭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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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今年1月6日審理此案時,納吉的代表律師提呈一份彭亨王宮發出的信函,證實蘇丹阿都拉確實曾發出批准納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諭令。
上訴庭因此批准納吉的司法檢討上訴,並將案件發還吉隆坡高庭審理。總檢察署隨即上訴至聯邦法院。
馬國目前沒有法律允許執行居家服刑,當局能否僅憑附加諭令就讓納吉居家服刑,這當中是否存在憲政問題、是否符合特赦程序等,有待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