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長期服務獎章 民防准尉吸毒判監一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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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民防部隊准尉吸食冰毒,在例行尿檢樣本對毒品呈陽性反應,他被控上庭後被判坐牢一年。
被告拉胡爾(Rahul Tay Abdullah,50歲)事發時是新加坡民防部隊的准尉,隸屬於民防學院。法庭文件顯示,被告還有一箇中文名鄭辰偉(譯音,Tay Chen Wee)。
根據總理公署網站,被告曾在2022年獲長期服務獎章。
被告面對一項牴觸濫用毒品法令的罪名,星期一(3月24日)在庭上認罪。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要達到准尉級別並不容易,希望他出獄後,能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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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在2024年8月7日早上接受例行尿檢時,檢測結果對毒品呈陽性反應。被告隨後被帶到裕廊警署的中央肅毒局部門調查,再次進行尿液檢測。
經衞生科學局人員檢測後,被告的尿液被檢測出含有冰毒成分。被告因吸食毒品觸法,2024年9月2日被捕,事後獲保釋在外。
法庭文件未透露被告如何取得冰毒,以及何時開始吸食毒品。
民防部隊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部隊嚴正看待這起事件。民防部隊所有人員在任何時候都應維持高標準的職業操守和紀律。若被法庭裁定有罪,違例者也將面對包括解僱在內的紀律處分。
發言人指出,被告自2025年1月21日被停職,部隊也會對他採取紀律處分。
根據濫用毒品法令,若吸毒罪名成立,違例者可被判坐牢最少一年,但不超過10年,以及罰款最高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