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大耳窿羣發短信又代發釣魚短信 男子監一年三個月罰9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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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男子申請百張電話卡,幫15名大耳窿發送300萬條短信,賺取5萬元至8萬元左右的酬勞;他也幫不法之徒假冒銀行發出3萬多條釣魚短信,12人受騙,損失逾1萬元。
被告陳志成(35歲)共面對18項包括牴觸濫用電腦法令、放貸人法令和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他星期一(3月24日)承認其中六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一年三個月,以及罰款9萬元。
因欠債4萬元遭大耳窿威脅騷擾 家人受牽連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9年左右經營手機推車攤,冠病疫情暴發後他的生意受影響,無力支付月租。為償還租金,他在2020年開始向大耳窿借錢。2022年,他欠九個大耳窿的債務累積至4萬元。由於他無法還債,大耳窿開始騷擾他在馬來西亞的家人,並威脅騷擾他在新加坡的妻兒。
名為“比爾”的大耳窿讓被告想辦法,繞過短信發送者身份登記系統,發送含有聯繫方式鏈接的借貸廣告。被告提議使用短信發送器(SMS blaster),比爾採納他的建議,並貸款給他買發送器。比爾告訴他,只要幫忙發送短信,就會支付他報酬,並以此抵消債務。
短信發送器是一種可批量發送短信給大量收件人的設備。被告上網自學如何使用發送器,併購買兩台分別有16個和32個電話卡卡槽的發送器和相關軟件,以及本地電話號碼名單。由於需要大量電話卡,被告也通過通訊應用,向一人以每張5泰達幣(USDT)的費用,註冊至少100張電話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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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發1萬條短信獲300至350泰達幣酬勞
2023年1月至4月19日期間,被告共替15名大耳窿發送約300萬條短信,賺取5萬元至8萬元左右的酬勞。
調查揭露,大耳窿會先提供短信內容給被告,包括貸款優惠和聯繫方式的鏈接。之後,被告把這些內容輸入到軟件中,把電話卡插入發送器,並使用軟件發送短信。被告會把整個過程錄製成視頻發給大耳窿,證明已完成羣發短信的工作。
被告每發1萬條短信,可得約300至350泰達幣的酬勞;若是他還欠着大耳窿債務,這些酬勞便用於抵債。他起初在住家發送短信,後來向朋友租借工作空間。
2023年4月1日,名為“戴偉”的人通過社媒找上被告,詢問後者是否願意羣發釣魚短信。為了還清債務,被告答應。這些短信的釣魚鏈接被點擊後,會跳轉到虛假的星展銀行網站,不法之徒就從中獲取受害人的個人信息。
4月2日至19日期間,被告根據“客户”提供的內容,發送3萬零168條含有釣魚鏈接的短信,賺取9825泰達幣。這當中有12人受騙,損失共約1萬5982元。
格式化犯罪電腦 妨礙司法公正
4月20日,被告通過朋友得知警方到租用處調查後,回家格式化含有犯罪信息的手提電腦,因此犯下妨礙司法公正罪行。被告在當天傍晚被捕,警方起獲兩台短信發送器、270張電話卡和兩台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
控方指出,被告為利益犯案且扮演關鍵角色,是實際操作短信發送器的人,犯案過程複雜並經過策劃,因此建議法官判他坐牢16個月至21個月,以及罰款9萬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