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副會長謝明達已辭職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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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師公會發布聲明説,原副會長謝明達已於星期二(3月25日)上午辭去理事會職務,會長岑慧敏已接受辭呈,辭職即日生效。
聲明感激謝明達在任期間的服務與貢獻,並祝願他在未來的事業中一切順利。
《聯合早報》獨家報道並引述消息人士確認副會長謝明達辭職的消息。
《聯合早報》記者於3月25日上午通過WhatsApp聯繫謝明達求證,他僅回覆:“請向律師公會查詢。”
律師公會官網的理事會成員名單中已撤下謝明達的照片和資料,而他似乎也已註銷LinkedIn個人賬户。
延伸閲讀
[暗指洋網紅強姦案受害者“活該” 律師公會副會長失言受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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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律師應謹言慎行 避免言論傷害性侵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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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慧敏會長於3月25日凌晨1時左右在職場社交平台LinkedIn發佈聲明,指謝明達針對一起強姦案在網上發佈的言論不當。作為律師公會會長,她已正式要求謝明達辭職。
聲明説:“謝明達LinkedIn帖子中的評論和觀點是不可接受的,不應以這種方式質疑受害者的道德。對身居領導職位的人來説,提倡這樣的言論和觀點也是不當的。”
謝明達於3月23日就洋網紅萊夫·潘菲洛夫(Lev Panfilov)涉及的強姦案發佈評論,暗示受害者“活該”或自願,稱事件“聽起來更像是一場約會”,對案件細節的討論方式缺乏同理心,引發爭議。公眾和同行要他解釋或辭職,或向受害者道歉。
案件被告原籍俄羅斯,案發時邀受害者到公寓討論劇本,卻趁機強姦她。他否認指控並選擇抗辯,但法官於3月21日判他罪名成立,擇日判刑。
謝明達3月23日在LinkedIn發佈針對案件的有關貼文,之後當晚刪除,但義正律師事務所(TSMP Law Corporation)聯合管理合夥人張祉盈律師截圖上傳,強調這不僅是一起刑事案件,還關係到律師公會領導層成員的行為。
張祉盈指謝明達言辭中對受害者的羞辱,完全違背了法院對適當盤問的標準。
謝明達暗示受害者“活該”或自願,寫道:“哇,在這場馬拉松裏,她(受害者)是清醒的嗎”,並説:“30歲……女演員和模特……所以她可不是個天真無邪的人吧?”
張祉盈質疑,這些言論是否暗示謝明達認為受害者咎由自取,或受害者的職業使她更容易向施暴者傳達信號,表示自願?
她對謝明達的態度感到震驚,要他向法律界做出解釋。若無法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釋,應辭去律師公會理事會的職務。
謝明達執業已有28年,現為Chia Wong Chambers的聯合董事經理,2023年8月當選律師公會副會長。
謝明達星期一(24日)回應《聯合早報》時説,他發文旨在提醒人們提高情境意識(situational awareness),以防被侵犯或被指控侵犯他人。
他辯解,評論並非指責任何一方,而是希望引發對情境意識的重視,幫助人們在社交場合中更好地保護自己,理解現實世界中的風險,而非推卸責任。
這起事件引起熱議,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星期一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對謝明達的評論感到驚訝,並表明立場。
他指出,作為律師公會副會長,謝明達的言論可能讓一些人誤以為他代表新加坡主流立場,甚至對其他受害者產生負面影響。
“讓我驚訝的是,竟然還有人會説,當女性説‘不’時,她其實並不是真的拒絕。他(謝明達)的言論實際上是在暗示,受害者不值得相信。但高庭認定受害者是‘異常令人信服的證人’,證詞‘內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