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教唆易華仁犯罪及妨礙司法公正 王明星認罪聆訊展期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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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教唆與蓄意協助易華仁接受免費多哈行和妨礙司法公正,本地酒店與房地產大亨王明星的認罪聆訊展期。
王明星(79歲)的案件星期三(3月26日)早上在國家法院進行審前會議,他向法庭提出展期原定於4月2日的認罪聆訊。
王明星的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要求更多時間向醫生獲取關於病情、檢測和治療的詳細報告,以確保能夠提呈這些信息給控方和法庭,並獲得適當的考量。
新加坡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顯示,4月2日的認罪聆訊因辯方的申請而取消,等待獲取進一步的醫療報告。控方不反對這項申請,案件展期至4月25日進行審前會議。
王明星在易華仁被治罪後,於去年10月4日被控兩項罪名。第一項控狀指他在2022年12月,邀請易華仁乘搭他的私人飛機前往多哈,並且為易華仁免費提供多哈四季酒店的住宿,以及返回新加坡的商務艙機票,這些好處總值2萬零848元又3分;王明星這麼做等於唆使易華仁犯下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的罪行。
延伸閲讀
[涉教唆易華仁犯罪 案展4月2日王明星有意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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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准納入居家宵禁計劃 易華仁2月7日起在家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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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控狀顯示,王明星涉嫌刻意協助易華仁妨礙司法公正,讓易華仁在2023年5月18日至25日之間,向新加坡賽車公司支付5700元,補償他從多哈飛回新加坡的機票花費。根據易華仁承認的案情,他接到王明星通知後,得知貪污調查局在詢問多哈行,便趕緊安排付費給王明星的公司。
王明星目前以80萬元保釋在外,期間曾獲准出國10天處理工作事宜和求醫。
易華仁因以公職人員身份索取和接受好處,在去年10月被判坐牢一年。他入獄服刑四個月後,由於再犯率低、在獄中沒違規且獲家人強力支持,從2025年2月7日起獲準納入居家宵禁計劃,在家中服完餘下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