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騎士及犯下多項交通罪行 78歲男子監兩週罰款5100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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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轉時撞上電單車,導致男騎士重傷休養超過200天。曾多次闖紅燈和超速駕駛的78歲老漢,又被發現在駕照吊銷期間開車,及沒有繫上安全帶等其他交通罪行,最終被判坐牢兩週,罰款51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屢次觸犯交通罪行的男子蔡寅(譯音),共面對牴觸公路交通法令和汽車(第三方風險和賠償)法令等14項控狀,他於星期三(3月26日)承認其中五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1年12月18日早上8時41分,地點在朝往兀蘭路方向的蔡厝港路。被撞的男騎士29歲。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開車沿着蔡厝港路行駛,來到事發路段時,在沒留意路況的情況下,右轉進入格利士坦道(Galistan Avenue),撞上在反方向直行的受害人。
受害人事後送院急救,身體多處骨折和蒙受撕裂傷,先後動了多項手術,其間也因感染而進行額外治療,前後拿了202天病假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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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庭文件,除了上述車禍,被告還觸犯其他交通條例,其中包括允許員工在沒有職業執照的情況下駕駛巴士、在駕照被吊銷期間開車和沒系安全帶開車等。
庭上透露,被告事發時是巴士公司Island Bus Express的董事,他明知駕駛巴士須要職業執照,卻在2021年11月5日允許一名沒有執照的男員工駕駛巴士。
2022年2月17日,被告在沒系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巴士,並在亞逸拉惹快速公路被交警攔下。在調查的過程中,交警發現他的駕照早已被吊銷,換言之,被告在沒有合格駕照的情況下開車。
被告也於2024年3月15日,在與一輛汽車發生碰撞後,沒有停車提供援助。
庭上披露,在更早以前,被告已因多次牴觸交通條例而被罰款,包括闖紅燈、超速駕駛,以及沒有繫上安全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