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原裝電池充電釀大火 男子被控疏忽導致姑姑死亡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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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非原裝代步工具電池充電,結果電池過熱失火,意外導致同住的姑姑吸入過多濃煙喪命,星期四(3月27日)被控上庭。
現年21歲的被告普特拉·努爾伊曼被控疏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案件展期至4月24日過堂。
這起意外發生於2022年3月9日下午1時13分,出事的是新樟宜路上段第27座組屋四樓的一個單位。死者是26歲的娜爾阿蒂卡。
控狀內容顯示,被告在事發當天為一個非原裝的代步工具電池充電,但未確保電池與充電器兼容,最終引發火災。
驗屍庭2023年5月針對死者的死因召開研訊。根據兩名調查官的供詞,案發時,死者和丈夫,以及侄子(即本案被告)三人在屋裏;她的孩子及小叔則在單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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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勢迅速蔓延至大門 三人屋內等救援
侄子當時把代步工具停在客廳充電,沒想到電池突然起火,火勢迅速蔓延,以驚人的速度延燒到大門。
小叔在單位外看見火光,連忙大聲喊叫,可是無人回應。於是,他趕緊先把躺在嬰兒推車上的孩子推到遠離單位的電梯處。
小叔把孩子安頓妥當後想返回單位救人,無奈火勢太猛,最終被鄰居阻攔。
在屋內的三人原本想逃出單位,可是大門已經陷入一片火海,只能回頭跑進廚房的雜物間等待救援。
新加坡民防部隊在接獲通報的六分多鐘內趕抵現場滅火,在廚房的雜物間找到死者、她的丈夫及被告,當時三人都陷入昏迷。
死者被救出後斷氣,救護人員當場施展心肺復甦術,並將她送進樟宜綜合醫院搶救。當天下午2時34分,死者證實身亡。
屍檢報告顯示,死因是吸入大量濃煙。
火患或因充電器電輸出與電池電輸入不兼容
進一步調查表明,本案中的代步工具是被告上網購買的,送抵時沒有安裝電池,被告於是花300元買了一個二手電池。
接着,被告向朋友借來疑是筆記本電腦的充電器,並於事發當天早上8時左右為電池充電。火患發生時,電池已經充電約四五個小時。
民防調查官説,這款電池俗稱“中國電池”(china battery),可以為不同電子產品供電,而且攜帶方便,常用來為代步工具充電。
火患原因很可能是充電器的電輸出與電池的電輸入不兼容,導致電池熱失控(thermal runaway),電池不斷加熱,最終分解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