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奢侈品回國逃税還上網分享心得 女子判罰1.8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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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歐洲度假時購買奢侈品,女子回國時沒有在樟宜機場如實申報繳税,還在社交媒體上分享逃税心得。
被告陳婉琪(譯音,27歲)面對一項牴觸關税法令的控狀,星期四(3月27日)被判罰款1萬8000元。
新加坡關税局星期五(28日)發文告説,被告去年5月與家人和男友到歐洲度假時,購買不少名牌包、錢包、鞋子和手錶,其間還收到男友在旅行時購買的一枚鑽戒。
儘管被告知道這些在海外購買的物品超出消費税減免限額,但她回國時未向關税局申報,並通過樟宜機場入境大廳的綠色通道入境。
被告後來還在社交媒體上分享整個過程,包括逃税的手法。
延伸閲讀
[執法單位在樟宜機場偵破85起漏税案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05_718113)
[涉攜120萬元未申報現款入境 兩男助查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1_24_648363)
根據被告在社媒Lemon8上的帖子,她分享如何偷運奢侈品而不被關税局發現的“貼士”,並附上多張圖。
被告在社交媒體Lemon8分享如何逃税。(新加坡關税局提供)
關税局調查後,發現被告有17件未申報的物品,扣除消費税減免後,物品總價值約為2萬5350元,逃税額約2281元。關税局在2025年1月逮捕被告。
案情顯示,被告在荷蘭和比利時度假後,把迪奧(Dior)、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古馳(Gucci)、GUESS的六個名牌包,兩個名牌錢包,以及House of Gassan的訂婚戒等帶回新加坡。她從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入境時,沒有如實申報。
據悉,這些物品僅供被告個人使用。在得知自己惹禍後,被告曾刪除部分在Lemon8平台發佈的“貼士”。
去年首10個月,共有1萬3099名入境新加坡的旅客,因未申報應繳税的物品被捉,關税局為此開出總計347萬1043元的銷案罰款。
所有帶入我國的物品都須繳納消費税,除了機組人員、持工作準證、就業準證、學生證、家屬證或長期居留準證者,旅客在境外逗留超過48小時,可享500元的消費税減免,少過48小時可享100元的消費税減免。
根據關税法令,逃税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相當於逃税額20倍的罰款,或坐牢最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