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妻上班強暴13歲繼女 男子判監25年鞭24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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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趁妻子出外工作時,半年內六次強姦或性侵13歲繼女。女孩告訴同學和老師後,男子落網。他最終被判入獄25年,鞭打24下。
現年30歲的被告共面對八項包括強姦和用手指性侵的控狀,他否認有罪,案件2024年9月在高庭開審。法官早前裁定被告的七項罪名成立,另一項強姦控狀因缺乏佐證而不成立。高庭星期五(3月28日)宣判刑罰。
被告和一名比他大13歲的女子在2020年結婚,女方有一名女兒,就是受害人。被告犯案時間在2021年3月至9月,受害人當時只有13至14歲。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準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少女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男子性侵繼女半年後 受害者才敢向朋友傾訴
根據控方陳詞,被告與妻子和繼女住在一房式的組屋單位。被告自2017底開始入住,與妻子同睡一張牀,繼女則打地鋪;她一直視被告為父親。
被告的妻子在醫院工作,大部分時間不在家,家裏經常只剩被告與繼女兩人。被告就趁妻子不在家時對繼女下手。繼女被侵害約半年後,忍不住向同學傾訴,並決定向老師求助。校方通知兒童保護服務處,女孩被安排到醫院接受身體檢查,醫院隨後報警。
延伸閲讀
強姦酒醉女友人傳播性病 男子判監14年打鞭15下 控方在判刑陳詞中指出,受害人遭侵犯時不過是個稚氣未脱、渴求父愛的孩子,被告卻為滿足個人慾望而對她下手。當受害人終於鼓起勇氣報案時,被告非但毫無悔意,反指她蓄意構陷,還公然污衊多名警員。控方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28至31年,以及鞭打24下。
高庭法官蔣詩琦下判時説,被告背叛繼女的信任,性侵年幼的孩子,還對警方做出不實指控,顯然毫無悔意,於是判他坐牢25年,鞭打24下。
被告的代表律師隨即説,當事人有意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
被告辯稱指控不實 稱繼女報復捏造事實
被告在審訊中辯稱,所有對他的指控都不屬實,而是他為阻止繼女追星,將她的手機和電視遙控器沒收,她為報復才撒謊稱被侵犯。他也稱,在錄口供時受到調查員壓迫才會承認罪行,並指通譯員不僅沒有作翻譯,還越界提出引導性的問題。
不過,法官認為被告指稱繼女捏造事實的説辭荒謬;此外,被告在錄口供時能夠描述具體細節,明顯不是在重複他人的説話,而是在敍述自己的所為。
控方也指出,受害人事後蒙受心理創傷,常常不由自主憶起事發經過而哭泣,甚至為揭發事實而自責。她甚至曾在極度沮喪之下,抽出口罩的鐵絲割腕。女孩在報案後害遭母親責怪,如今棲身孤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