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外甥申請多張信用卡盜刷被判監 | 聯合早報
zaobao
一名男子陸續收到銀行催債信,才驚覺同住的阿姨竟以他的名義申請信用卡並瘋狂盜刷。女子多次用信用購買金飾,累積欠下超過4萬元後,以治病為由潛逃海外,最終被判監禁一年七個月又兩週。
印度尼西亞籍被告耶言(45歲)星期五(3月28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九項欺詐、偽造文件及偷竊等罪行,另有20項控狀交由法官一併納入考量。
案發時,受害者維拉(29歲)是新加坡港務集團(PSA Singapore)的一名司機。被告是他的阿姨,與他及母親同住。
從2015年起,維拉陸續收到來自滙豐銀行、聯昌銀行、中國銀行和大華銀行的信件,要求他償還信用卡賬單。然而,他從未申請過這些信用卡,儘管他多次向銀行反映,問題仍未解決。
直至2018年11月15日,維拉在律師建議下報警,稱有銀行債務催收人員上門追債。
延伸閲讀
[利用改裝版手機錢包應用 馬國男盜刷信用卡買手機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25_735460)
[來新參與盜刷信用卡犯罪活動 兩中國籍男子臨陣退縮仍被判監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2_21_728017)
警方調查後發現,申請這些信用卡的人正是被告。
案情顯示,2014年至2015年,被告計劃與他人合夥開餐廳,但因資金不足,而且每月收入僅有900元,向銀行借款遭拒。
於是,她決定利用外甥的薪資單和個人信息,偽造簽名,向滙豐、聯昌、大華和中國銀行申請約七張信用卡,並將申請表上的聯繫方式填入自己的手機號碼。
信用卡寄送至外甥住址 被告偷偷取走並開始盜刷
信用卡寄送至外甥住址後,被告偷偷從信箱取走並開始盜刷。
2015年4月,她用中國銀行信用卡在淡濱尼的提款機兩次預支現金,共4000元。
6月至7月間,她多次使用信用卡在淡濱尼的當鋪和鐘錶珠寶店購買金項鍊、戒指和寶石等首飾,總值逾8000元。
2019年7月,被告在兀蘭關卡入境時被捕,10月被控上庭。
然而,2020年3月,她以治病為理由獲准離境,過後卻未按時返新,還以手術及冠病檢測為由一再拖延。
直至2024年4月,被告才在返回新加坡時再次被捕。
被告冒充維拉的名義盜刷信用卡一共2萬4998元,期間她曾償還1萬7387元。目前,她仍欠銀行4萬零448元,包括逾期款、利息及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