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越來越多人主動申請破產逃避還債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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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報窮局發現,越來越多人為躲避債權人追債,自行向法庭申請破產,使得這類破產申請的案例激增。
馬國報窮局總監巴克裏星期天(3月30日)説,2024年當局錄得330起自行申請破產的案例,相較於2023年的181起增加82%,幾乎是2022年116起的三倍,增長趨勢令人擔憂。
當局發現,這些案列當中有不少人並非無力還債,而是不想還債。“如果欠債人原本每月須還2000令吉(約608新元)債款,申請破產後,可能每月只須還200令吉。”
巴克裏説,報窮局嚴正看待這一趨勢,這不僅説明有許多人面臨嚴重的財務問題,也顯示有人濫用程序及政府推行的“第二次機會”政策來逃債。
他解釋,自行向法庭申請破產沒有門檻,借貸人只須填寫文件並支付押金即可。“但如果是債權人申請讓借貸人破產,債務須達到10萬令吉或以上。我們正檢討現有的自行申請破產是否也應設置門檻,避免遭不負責任的人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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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説,越來越多人無懼破產,是因為根據政府的第二次機會政策,只要能在三年內還清指定數額的款項,就能通過這項政策脱離窮籍。
第二次機會政策是馬國政府2023年3月推行的一項舉措,旨在幫助揹負小額債務的破產者,在達到一定條件後可脱離窮籍,解除因破產受到的諸多限制,從而改善生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