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海陸空交通業者依法列為指定關鍵交通企業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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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19個海陸空交通業者依法被列為指定關鍵交通企業,日後須通知或事先獲得相關監管機構的批准,才可通過涉及掌權股東的變動,或委任首席執行官和董事會主席等重要決定。
國會去年5月三讀通過的交通領域(關鍵企業)法案,新法令星期二(4月1日)生效。電子版政府憲報同日發佈依法指定的關鍵交通業者名單,列出19個交通業者從4月15日起受新法令監管。
指定陸路交通關鍵交通企業有SMRT企業公司、SMRT湯申—東海岸線公司、SMRT地鐵公司、SMRT巴士公司、新捷運公司,以及新捷運鐵路公司。航空關鍵業者則有樟宜機場集團、新加坡航空公司、酷航、新翔集團、新翔機場服務、亞太之星、新翔航空膳食、新航工程,以及樟宜機場飛機燃油貯存系統公司。海事關鍵業者則包括:新加坡國際港務集團、新加坡港務集團、PSA海事公司,以及裕廊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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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RT地鐵公司總裁藍曉開和SMRT巴士公司董事經理陳炳權聯合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SMRT的使命是確保SMRT巴士公司和SMRT地鐵公司可以提供安全、可靠,以乘客為中心的交通服務。
他們指出,SMRT會繼續與陸路交通管理局和交通部密切合作,維持高度安全和可靠的業務。“我們會全力支持並配合交通運輸業(關鍵企業)法。”
延伸閲讀
[政府提新法案 關鍵交通業者股權變動須通知或先獲批准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04_674191)
[國會通過交通領域(關鍵企業)法案 保障基本交通服務韌力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09_681183)
新捷運集團總裁沈維明説:“作為關鍵交通業者,我們肩負着每天風雨無阻地為乘客提供通勤服務的責任。”
他説,新捷運在做出關鍵決定時,從委任高層職位到關鍵的財務管理事宜等,一直與當局密切合作。“我們會繼續與當局合作,確保遵守法令要求,為維護公共交通系統的可持續性和韌性做出貢獻。”
新航説,已確知公司列入指定關鍵交通企業,公司會遵循法令。新加坡港務集團則不予回應。
關鍵企業名單會定時檢討
政府原計劃於去年底公佈指定關鍵企業的名單,對於延後公佈名單,交通部説:“我們需要更多時間擬定附屬條例,才可讓法令生效。”
是否將某個企業列入這個名單,政府的考量包括有關業者提供的必須是基本交通服務,以及在行業領域中佔有重要地位,如市場佔有率高,或者擁有專業知識,所提供的服務不易被替代。換言之,規模較小或市佔率較低的交通業者,不會被列為指定關鍵企業。當局將不時檢討這個名單。
根據新法令,收購指定關鍵企業的股權且持股達5%的買家,須在七天內通知相關監管機構;出售或增股至25%、50%和75%的買賣雙方,或可能間接發揮管控作用的買家,都須預先獲得監管機構的批准;有關指定企業也須在七天內通知監管機構這些股權變動。
此外,指定關鍵企業委任首席執行官和董事會主席前也須獲得監管機構批准;持照經營的指定營運企業,要委任董事會成員同樣須先請準。
指定關鍵企業也須通知監管機構任何可能嚴重阻礙或損害交通服務的事件;這包括外包重要服務功能、因民事或刑事訴訟而運作受阻、面臨破產或清盤風險、可能被接管或受司法管理令約束,或達成妥協協議等情況。
新法令與國會2023年1月通過的重大投資審閲法令互補,後者旨在管理涉及國家安全的實體重大投資,以加強新加坡的經濟韌性,並提升國家安全。
被列為指定關鍵企業的交通業者,不會同時被列為重大投資審閲法令涵蓋的指定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