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亞太國家和地區擬定先進空中交通參考資料 促空中德士與無人機發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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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個亞太國家和地區針對先進空中交通擬定一套參考資料,希望促進空中德士和無人機的發展,減少監管費用和投資風險,加速這類科技的安全運用。
這項合作是亞太首例,目的是協助監管單位為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簡稱eVTOL)和無人駕駛飛行器的商業運作做準備。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俗稱空中德士,也可用於物流、緊急醫療服務、搜救和執法等領域。
參與的24個國家和地區是:新加坡、澳大利亞、不丹、柬埔寨、中國大陸、香港、庫克羣島、斐濟、印度、印度尼西亞、日本、基里巴斯(Kiribati)、馬來西亞、馬爾代夫、密克羅尼西亞(Micronesia)、蒙古、尼泊爾、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菲律賓、韓國、薩摩亞(Samoa)、斯里蘭卡和泰國。
新加坡民航局星期三(4月2日)發文告説,過去幾年,eVTOL和無人機的發展迅速,應用日益廣泛。通過整合各國和地區的知識與最佳實踐,參考資料有助於推動在eVTOL和無人機的設計審批、註冊、操作,以及起降設施監管等方面,實現更一致的監管流程。
先進空中交通(advanced air mobility)參考資料中,有關eVTOL的內容分六個方面:認證、驗證和驗收;投入運營的條例;不同國家機構如何協作;經濟政策和條例;能力建設;以及社會接受度。無人機的部分則以兩方面為主,一是“超越操控視線”的運作,另是人員培訓。
延伸閲讀
[新加坡民航局擬開發 全球首個無人機交通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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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無人機飛行高度放寬 業者估計人力成本可省達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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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説,監管者可利用參考資料,確保所制定的條規跟得上eVTOL和無人機的發展和運用,為經濟和社會帶來利益的同時,保障航空和公眾安全。這將減少監管不確定性和相關的成本及投資風險,進而推動業界發展。
2023年11月,我國民航局召開首個針對先進空中交通和無人機的亞太監管機構會議,而上述參考資料是會議的成果。
業界可從4月2日至23日,將有關參考資料的反饋電郵([email protected])給民航局。當局也會在這段期間,諮詢eVTOL和無人機業者,並在敲定參考資料的最終版時,把所有意見納入考量。參考資料預計今年7月正式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