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扣薪用斧頭劈老闆 男子涉多起傷人被判改造性監禁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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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扣薪水,送貨司機用斧頭劈傷老闆,砸爛老闆的車。他還因為涉及多起蓄意傷人案,最終被判改造性監禁五年四個月。
被告喬治(S I George Raj,54歲)早前在國家法院面對蓄意傷人、持危險武器、惡作劇等13項控狀,他承認其中六項。法官把其餘罪行和改造性監禁評估報告納入考量後,於星期三(4月2日)做出上述裁決。
被告案發時是兼職送貨司機,為受害者盧春彬工作。去年3月,受害者因為被告沒有完成送貨的工作而致電質問。被告沒有解釋失職原因,卻一而再抱怨薪金問題。受害者於是收回未送的貨物,並停止安排新工作給被告。
同年4月,被告通過銀行轉賬收到薪金,兩天後為了薪金找上辦公室。受害者當時告訴被告,合同規定被告必須工作至少六週,否則就得支付400元罰款。
用斧頭劈車並砍傷老闆 為掩蓋罪行斧頭扔樓下
被告認為受害者刻意刁難而心生不滿,決定“教訓”後者。於是他回家拿了斧頭、錘子和刀子,到辦公室用斧頭猛砸受害者汽車,再砸辦公室的保安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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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聽到異響出外查看,冷不防被揮斧頭劈中頭部而倒下,被告過後還想繼續攻擊受害者,但被其他員工制止。案發經過,也被現場的閉路電視全程拍下。
警方到場逮捕被告時,他聲稱自己只用錘子犯案。調查顯示,被告為了掩蓋罪行,將斧頭從四樓扔下一樓。
受害者事後入院治療,右臉太陽穴部位兩公分長的撕裂傷和擦傷,都是被斧頭砍擊所致。
用餐爭執揮刀威脅 打傷追趕男子報警
除了上述傷人案,被告還涉及多起暴力案件。2023年7月16日凌晨,帶有幾分醉意的被告因為不滿一名男子在用餐時跟女友和家人大聲説話而上前挑釁。他當時揮舞黑色彎刀,表示自己有刀,可以殺了對方。
被告接着拳打受害者臉部,還兩次舉起椅子敲擊受害者頭部,還在受害者逃出餐館時一路追趕,後者最終報警。
被告在受害者報警後躲進附近酒店,並將彎刀藏入前台抽屜,還警告前台人員不要作聲。
警方凌晨2時40分抵達現場,逮捕被告,並將受害者送往陳篤生醫院。經醫生診斷,受害者右上肢挫傷,臉頰、手臂腫脹,右手肘及手腕活動受限。
認為母親未被善待 持刀扳手砍傷妹夫算賬
被告還曾於2024年6月27日下午,到妹夫家探望母親之後,認為母親沒有被善待,而到附近五金店買了一把廚刀和一把扳手,要找妹夫家算賬。
被告上門後謊稱有東西要交給母親,趁外甥女開門時強行闖入,直接衝進房間,對毫無防備的妹夫連砍多刀。
外甥女嘗試阻止不果,被告隨即又取出扳手敲擊妹夫的頭部和身體,直至後者跪地求饒才罷休。
警方接到報案趕抵時,妹夫一度拒絕送院,直到確認女兒安全才上了救護車。
受害者傷勢嚴重,事發後長達73天無法正常活動。他的右後肩有一道長七公分、傷及胸大肌,甚至深入肋骨區域的傷口,得動手術清創縫合;右拇指肌腱及韌帶部分斷裂;頭部也有血腫和撕裂等傷口。
法官指出,根據監獄報告及案底,被告長期以來都有暴力傾向,曾多次使用武器、參與鬥毆,而且屢教不改,因此必須嚴懲,以免危害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