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發文:防止經營者以低於成本價格惡性競爭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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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文件,要求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防止經營者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開展惡性競爭。
據新華社星期三(4月2日)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為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提供指引。
意見部署,健全促進資源高效配置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創新服務重點領域發展和安全的價格引導機制,完善促進物價保持合理水平的價格調控機制,優化透明可預期的市場價格監管機制,強化價格治理基礎能力建設。
意見中提到,要廢止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價格政策,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營造有利於價格有效形成的市場環境,促進電網公平接入,推動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鐵路線路互聯互通,加快健全鐵路、公路、水運、民航等各種運輸方式協同銜接的多式聯運服務體系;有效規範自然壟斷企業經營範圍,防止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加強輸配電、天然氣管道運輸等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管。規範藥品價格形成,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促進價格公開透明、公平合理。
在優化透明可預期的市場價格監管機制方面,意見提出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強化事前引導預防和事中事後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綜合運用公告、指南、提醒告誡、行政指導、成本調查等方式,推動經營主體依法經營。防止經營者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開展惡性競爭。對實行市場調節價但與羣眾生活關係密切的少數重要商品和服務,探索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監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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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企業座談 中國着力整治“內卷式”競爭 意見也説,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促進先進優質生產要素高效順暢流動,有效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