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假朋友騙局”專騙獅城人 五人各判監42月到55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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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馬國男子受僱犯罪集團,在新山“紮營”,設“假朋友騙局”專騙獅城人,至少有70人上當。涉案五人星期四(4月3日)早上被判坐牢42個月到55個月不等,以及被罰款1萬1000元到2萬1000元不等。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五名被告分別是蔡子煌(24歲)、餘光耀(37歲)、王國豪(26歲)、郭遠淳(20歲),以及羅川盛(36歲)。他們各承認一項串謀欺騙罪,而蔡子煌還面對一項協助團伙管理餐費和分發電話卡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控方指出,蔡子煌九個月內涉案金額達11萬7560元;餘光耀六個月內涉案金額達4萬7100元;王國豪八個月內涉案金額達4萬7100元;郭遠淳七個月內的涉案金額達11萬6060元;羅川盛八個月內的涉案金額達11萬6560元。
控方説,五名被告加入團夥長期行騙,以此賺錢,涉及金額龐大,而案件涉及跨國因素,給執法帶來更多困難,也會加重罪行,因此要求法官判處63到75個月的監禁刑法和罰款。
法官星期四早上下判,蔡子煌被判坐牢55個月和罰款1萬2000元;餘光耀被判坐牢42個月和罰款1萬1000元;王國豪和郭遠淳都被判坐牢42個月和罰款1萬5000元;羅川盛被判坐牢52個月和罰款2萬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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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2024年1月16日,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突擊新山一所公寓的兩間單位,逮捕參與“假朋友”電話詐騙案的五名被告,並於1月23日將他們引渡到新加坡。
突擊行動中,警方起獲團伙使用的設備,對比羣裏的資料和向警方報案的受害人後,發現至少有70人受騙,損失金額約為16萬4660元。
調查揭露,五名被告在2023年5月至8月期間,分別被招入詐騙中心,上頭是名叫“同花順”的負責人,主要工作是以“假朋友詐騙電話”向新加坡人騙錢。
五人各別被加入兩個不同的Telegram羣組,負責人“同花順”和助理會定期在羣內提供潛在受害人的名單,每份名單上有200人的手機號碼。
詐騙團伙提供他們台詞,套出受害者朋友的名字。受害人答應轉賬後,被告會在羣裏通知,“同花順”和助理會告訴被告指定的户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