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朋友”騙新加坡人逾16萬元 五馬國男子判監罰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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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馬來西亞男子在柔佛新山公寓拿着劇本,打電話假冒“朋友”詐騙新加坡人,騙走70人逾16萬元。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逮捕他們後,將五人引渡到我國面控。
被告蔡子煌(24歲)、餘光耀(37歲)、王國豪(26歲)、郭遠淳(20歲)和羅川盛(36歲),早前各承認一項串謀欺騙的罪名。蔡子煌也面對一項協助團伙管理餐費和分發電話卡的控狀。法官星期四(4月3日)在國家法院作出裁決,判處五人分別坐牢三年半至四年七個月,罰款9000元至2萬1000元不等。
根據案情,2024年1月16日,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突擊新山一所公寓的兩個單位,逮捕涉及“假朋友”電話詐騙案的五名被告。他們在1月23日被引渡到新加坡,並在隔天面控。
調查揭露,2023年5月至8月,五人分別被針對新加坡的跨國電話詐騙團伙招募,向名為“同花順”的人彙報工作。在“同花順”安排下,他們入住新山Marina Residence公寓,工作時間是星期一至六,早上10時至傍晚6時。
團伙會提供住宿和膳食,並在他們加入首三個月支付3000令吉(約902新元)的酬勞。三個月後,五人獲得的酬勞則介於5000令吉(約1503新元)至5500令吉(約1653新元)。餘光耀、王國豪和羅川盛也可獲得騙款的一成作為佣金,而郭遠淳每個月達到1萬5000新元的目標,就能額外獲得500令吉(約15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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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分別加入名為“皇家葫蘆A”或“皇家金剛A”的Telegram羣組,“同花順”和助理會定期在羣內提供潛在受害人的名單,每份名單上有200人的手機號碼。團伙也指示他們以不同顏色在名單上標記不同情況,包括無人接聽、空號,以及接電話的人是否與名單一致。
團伙會提供台詞“我的聲音熟悉嗎?”,讓他們假扮受害人的朋友,問對方是否認得自己的聲音。若受害人落入陷阱,便以各種藉口欺騙對方轉賬到詐騙團伙控制的銀行户頭。受害人答應轉賬後,被告會在羣裏通知,“同花順”和助理會告訴被告指定的户頭。被告收到轉賬截圖後再發到羣裏,讓團伙確認收到款項。
被告在每天工作結束後,須要在羣裏彙報當天撥打的電話總數等,“同花順”接着會發出“每日詐騙報告”,列出當天得手的詐騙款項。
警方在突擊行動中起獲團伙使用的設備,在對比羣裏的資料和向警方報案的受害人後,發現至少有70人受騙,損失金額約為16萬4660元。
除了撥打詐騙電話,蔡子煌也負責向“同花順”報銷五人的膳食費用,以及分發新加坡電話卡給另外四人。由於受害人發現上當後可能報警,導致電話號碼被拉黑,他們須不斷更換手機號碼行騙。
控方指出,被告都是騙局的執行者,在團伙中起到核心作用,罪行一直持續到被馬國警方逮捕,促請法官判他們坐牢五年三個月至六年三個月,以及罰款。
五人的律師代為求情時説,他們清楚自己的行為對他人的生活造成影響,並感到後悔,願意為此負責。雖然他們為了金錢利益犯案,但並非案件主謀,只是根據指示辦事,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根據每個人的罪行,分別作出以下裁決。
蔡子煌坐牢四年七個月,罰款1萬2000元;餘光耀坐牢三年半,罰款1萬1000元;王國豪坐牢三年半,罰款1萬5000元;羅川盛坐牢四年四個月,罰款2萬1000元;以及郭遠淳坐牢四年兩個月,罰款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