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消委:Grab自創德士車隊 有機拓展市場不會削弱競爭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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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召車業者Grab須自創德士車隊來爭取擴大市場份額,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評估後認為,Grab可有機地推動增長,不會削弱市場競爭,還能更好地滿足對路邊載客服務的需求。
陸路交通管理局星期三(4月2日)宣佈頒發10年的路邊載客服務經營執照給GrabCab私人有限公司。它是私召車租賃公司Grab Rentals的子公司,也是GrabCar的姐妹公司,後者持有電召服務經營執照和拼車服務經營執照。
競消委和陸交局聯合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陸交局頒發經營執照給GrabCab前,徵詢了競消委的意見,考慮到Grab入場後須建立新的德士車隊,有機擴大市場份額。“如果GrabCab能吸引新的德士司機,路邊載客服務的供應會增加。”
競消委的立場是,企業可以進軍相近或新的市場,或通過提升競爭優勢維持市場地位;若沒有通過提高競爭優勢的方式鞏固地位,就可能是反競爭的行為。
“競消委會繼續監測德士業,若有理由懷疑有業者阻止、限制或扭曲競爭,便會展開調查。”
延伸閲讀
[Grab獲准經營德士服務 盼舒緩路邊載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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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加入德士業 縮短等候時間方便年長者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4_03_750124)
學者:Grab具涉足每個陸路交通領域雄心
Grab早前有意收購本地第三大德士公司得運德士,進一步擴大和鞏固在點對點載客市場的份額。不過,競消委認為,這項收購獻議可能大幅削弱市場競爭、違反競爭法,收購行動拖了一年後,去年7月正式告吹。
新加坡社科大學苑(SUSS Academy)副主任關耀漢博士受訪時説,Grab具有涉足每個陸路交通領域的雄心,早在它有意收購得運德士時,就可以明顯看出公司戰略。
“Grab大概認為不能通過收購得運入場,那就直接申請經營執照,設法進軍就是了。”
針對通過收購競爭對手入場和自立門户的差別,新社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黎華德博士解釋,收購競爭對手是直接把一部分的市場份額,從競爭對手轉入旗下,進而削弱市場競爭;反之,業者有機地擴大市場份額,擴展服務範圍,會逐漸推出更多服務。
“另一差別是,業者自行開拓市場不一定會成功,必須承擔風險。相比之下,收購競爭對手入場的風險較低。”
把二手車當德士用暫無須設上限
根據路邊載客服務經營執照,GrabCab須在三年內陸續把德士車隊擴大到至少800輛。
為讓德士業者更靈活地控制成本,便於他們擴大規模,陸交局早前宣佈,業者可在獲准的情況下,把車齡少過五年的二手車當德士,但得先通過車檢,並滿足後車廂空間等要求。換言之,接下來不只有新車可以註冊為德士。
陸交局受詢時説:“德士業者可以把車齡不到五年的二手車當德士用,但事先得獲得批准。這個舉措需要時間啓動,我們遲些時候會公佈更多細節。”
Grab尚未公佈有否計劃把旗下二手車當德士用。
目前經營約8450輛德士的康福德高受詢時説:“我們正在探討把二手車當德士用的可能性,但意識到有幾個挑戰,包括二手車沒有現行限額費(prevailing quota premium,即三個月的平均擁車證價格)的優惠,也沒有額外的車輛減排税務計劃津貼。”
康福德高説,客户也會希望德士的質量保持在一定水平,這是二手市場未必能實現的。
“不過,我們的維護機制完善,確保德士維持在最佳狀態。每輛德士每45天或行駛1萬2000公里,就會進行預防性維護。”
關耀漢認為,把二手車當德士用,未必會降低德士服務的質量,當局目前也無須限制業者把二手車當德士用的數量上限,可以先觀察業者如何行動,必要時再做調整。
“如果Grab打算把二手車當德士用,相信會精心篩選適合的二手車,並適當加強硬件。”
新加坡管理大學李光前商學院認證學術主任範平正助理教授説,陸交局為業者設下目標,第一次車檢及格率要達到至少98%,如果用二手車沒有降低及格率,乘客也無從投訴。
在關耀漢看來,德士業面對的最大挑戰是聘請足夠司機,要做到這一點,應關注薪資和工作環境問題,包括車款是否好駕,會否耗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