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移動支付盜刷奢侈品 兩台灣男子落網將面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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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協助犯罪團伙用移動支付盜刷購買奢侈品,25歲和27歲的台灣男子落網後將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4月3日)發文告説,警方星期三(2日)接獲報案,指濱海灣金沙和義安城的奢侈品商店出現可疑的信用卡交易。
經過調查和調閲電眼畫面,來自商業事務局、中央警署、東陵警署和金文泰警署的查案人員展開聯合行動,同日內逮捕涉案的兩名台灣男子。
初步調查揭露,兩名男子在星期二(1日)抵達新加坡後,協助海外犯罪團伙用盜來的信用卡,在全島各處以近場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簡稱NFC)移動支付方式,盜刷購買奢侈品。
他們矇騙多個商家,在濱海灣金沙和義安城購買鞋子、手提包、錢包、耳環和四部手機。警方已全數取回並扣押這些商品做為案件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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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星期五(4日)將被控上法庭。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若詐欺罪名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
警方強調,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轉賬卡屬嚴重犯罪行為,違法者將依法嚴懲。
公眾若發現信用卡或轉賬卡丟失或被偷,應立即通知髮卡銀行。警方也建議公眾開啓刷卡短信通知、核實銀行賬單,也切勿點擊不明鏈接、提供信用卡或轉賬卡資料和一次性密碼(OTP)給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