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住家“開檔”招賭客 兩個月賺12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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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住家“開賭檔”,從好友聚賭到招賭徒上門,一週營業六天,兩個月就賺逾12萬元,結果被警方上門掃蕩。
被告林俊凱(36歲,音譯)面對三項包括牴觸賭博管制以及牴觸賭館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將另兩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六個月和罰款5萬2259元。
根據案情,警方在2023年12月27日晚上9時52分突擊被告位於實龍崗北的組屋住家,並在掃蕩行動中於屋內查獲撲克桌、籌碼和撲克牌等。
被告當時在家中設賭局,案發時有10名賭客在賭得州撲克。
調查揭露,被告自2023年9月中開始,讓賭客上門玩得州撲克,每週至少設賭局六次。一開始,他只是請朋友上門賭博,後來在Telegram羣組裏開放邀請公眾上門搏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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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營業”,被告購買撲克桌和約1000個撲克籌碼,並向每名賭徒收取30元入門費,每場賭局也向每名賭徒抽取2元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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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開局,被告還聘用三人:一名荷官,每小時薪酬10元;一名場地經理,負責送食物倒水,每局薪酬100元;一名會計,計算每場賭局的輸贏,每局薪酬150元。
根據被告電腦裏搜出的文件,他在2023年10月20日到12月27日之間,共通過家中賭檔賺取12萬2229元,但被告稱大部分的錢都拿來借給賭徒了。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5年4月4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