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打清潔工頭部搶走7元和手機 29歲男子判監四月兩週12天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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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子與兩名友人在路上看到清潔工時,持剪刀質問後者是否偷竊,拍打後者頭部後搶走錢包內僅有的7元和手機,以70元轉賣手機後分贓,被判入獄四個月兩週又12天。
被告赫瓦里茲米(29歲)面對一項偷竊和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他於星期五(4月4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根據案情,2024年10月15日,赫瓦里茲米到波東巴西與友人艾哈邁德(37歲)和蘇育泉(22歲)吃宵夜。由於被告想買東西,三人於是在約早上6時30分乘車前往芽籠35巷。
28歲的受害人當時正與同事在清掃街道。被告看見受害人後把他叫過來,接着質問受害人是否偷東西。受害人認為被告指的是毒品,否認了指控。
被告過後亮出剪刀,威脅受害人招認,否則就會動手。受害人因為害怕而承認拿走被告口中的物品。被告接着抬手拍打受害人的頭部兩下,並向他索討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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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最後把錢包裏僅有的7元和價值約199元的手機交出,蘇育泉則拿出卡針,讓被告把電話卡取出。
三人得手後試圖就近銷贓未果,被告於是把手機交給蘇育泉,讓他負責轉售。當天下午約3時45分,蘇育泉在裕廊西41街以70元脱售手機。他與艾哈邁德各拿20元,其餘30元則轉賬給被告。
受害人在案發當天早上報案,被告在隔天(16日)落網。
控方指出,被告自2015年開始犯下與偷竊相關的罪行,去年5月才因偷竊被判坐牢四個月,如今又在假釋期間犯案,顯然是慣犯。
控方説,被告在取走受害人錢財之前曾威脅和攻擊受害人,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四個月兩週至五個月三週。由於被告在假釋期間犯案,因此得額外坐牢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