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局:越南熱處理禽類與罐頭食品獲准進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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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食品局批准越南向我國出口經過熱加工的禽類產品,以及肉類和蛋類罐頭產品。這有助我國豐富食品來源、加強糧食保障,本地消費者也可以有更多選擇。
食品局星期五(4月4日)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已經在3月11日完成對越南食品安全和動物健康體系的評估,並批准越南向我國出口經過熱處理的禽類產品,如冷凍炸雞等,以及罐頭蛋類和除牛肉以外的罐頭肉類。
食品局強調,當局採取以科學為基礎、與國際標準一致的風險管理方法,確保食品安全。在本地,肉類和蛋類產品等監管更嚴格的食品必須從獲得認可的來源進口,因為這類產品容易攜帶動物和食源疾病,可能影響公眾和動物健康,以及國際貿易。
世界衞生組織的資料顯示,越南存在致病性高的禽流感疫情,去年還通報了一起人類感染禽流感致死的病例。不過,相比於生鮮產品,經過處理或製成罐頭的禽肉製品攜帶可能引發人畜疾病的細菌和病毒的概率更小。
新越升級雙邊關係 加強食品安全合作
新越兩國於3月將雙邊關係升級為全面戰略伙伴關係。食品局指出,根據全面戰略伙伴關係,兩國同意加強在食品安全和保障方面的合作,如今我國批准更多食品從越南進口,彰顯了兩國在糧食和貿易領域穩固的雙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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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局將繼續與進口商密切合作,促進有關行業多元化發展,以確保我國的糧食保障。我國大部分的食品依賴進口,其中家禽主要來自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巴西、澳大利亞和美國等地。
常在家做飯的鄧俊傑(35歲,工程師)説:“雖然我採買時不會特別留意產地,但多一些肉類來源選擇總是好的。只要味道好、價格公道,我都會願意購買。”
餘秀梅(50歲,家庭主婦)説,在本地,市場上能買到的產品應當都是符合安全標準的,因此她不會特別在意來源地。“不過,我一般不會購買罐頭食品。它們含鹽比較多,不太健康。”
據越通社報道,取得最新出口批准的食品商包括CPV Food和MeatDeli HN。報道説,這兩家企業遵守新加坡食品局的標準要求,包括食品安全準則、標準操作、溯源能力和工人培訓等,因此獲准出口熱處理禽肉產品到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