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後緊急剎車造成追尾事故 男子被判罰款吊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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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車後在巴士前方緊急剎車,巴士司機反應不及造成追尾事故,男子危險駕駛罪名成立,被罰6000元和吊照一年半。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4年8月13日早上8時45分,地點是朝往泛島快速公路(PIE)的淡濱尼快速公路(TPE)。
被告是52歲的唐偉諾(譯音),他面對一項危險駕駛的控狀,於星期一(4月7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案情顯示,事發時被告駕駛的汽車在馬路最右邊車道行駛,巴士則在第二條車道行駛。
過了羅央道出口,被告突然在沒打信號燈的情況下切入巴士的車道,巴士司機見狀閃車頭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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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被告這時在前方沒有任何障礙物的情況下兩次無預警剎車,巴士司機剎車不及,直接撞上被告的車尾。
被告過後下車敲擊巴士車窗,示意巴士司機下車,後者將車窗調下,開始用手機拍攝被告。被告見狀伸手打掉巴士司機的手機。
庭上披露,沒人在這起事故中受傷,涉事汽車和巴士也只輕微損壞。
控方指出,案發時天氣良好,路面也不濕滑,被告無故剎車,事後還挑釁巴士司機。被告也曾多次觸犯罰款銷案的交通罪行,其中包括危險駕駛和酒駕,控方因此要求法官予以被告至少6000元罰款和吊照兩年。
法官經過一番斟酌後判處被告罰款60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一年半。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危險駕駛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不超過一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將面對不超過1萬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