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七人申報為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成員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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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七人向外國關係與政治信息披露註冊處,申報自己是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的成員。
目前為止,內政部只向信和集團主席黃志祥,以及他的子女黃永光、黃永龍和黃敏華,發出把他們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的意向通知。
內政部在回應《聯合早報》詢問時透露,內政部屬下的外國關係與政治信息披露註冊處,是在接近去年3月1日的截止日期前,接到黃志祥、黃永光、黃永龍和黃敏華的申報。
根據《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簡稱FICA)第79節條文,2024年2月1日前成為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成員的新加坡公民,最遲必須於2024年3月1日向當局申報。2024年2月後加入這類外國組織的新加坡公民,則得在加入組織一個月內申報。
至於另外三名申報的新加坡公民,內政部沒有進一步説明相關申報的內容和審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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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星期三(9日)補充説,經評估後,這三人並沒有達到應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的門檻。其中一些人和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有關聯,但不是成員。一些人所屬的機構,則不符合FICA對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的定義。
內政部指出,當局接獲申報時,會全面評估是否把申報者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內政部會評估申報者的行為和傾向,這包括他們過往的言行、申報者的影響力、申報者和外國的聯繫有多緊密,以及他們是否可能成為外國干預的媒介。
內政部説:“我們需要一些時間謹慎評估相關的申報,以確定他們是否達到了應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的門檻。”
黃志祥、黃永光、黃永龍和黃敏華都是中國政協委員。根據中國政府網站發佈的政協章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中國政協委員不一定是中國共產黨黨員,政協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政協章程列明,政協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工作原則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人民政協性質定位,堅持大團結大聯合,堅持發揚社會主義民主。”
根據中國媒體報道,黃永光今年1月曾在北京市政協舉辦的一場專題座談會上,以北京市政協常委身份,就北京加大力度吸引外國遊客提出建議。黃永龍2019年則在一場福建省政協會議上,以港區政協委員身份,建議中國政府推動促成廈門與高雄“雙城論壇”。
我國政府未禁止公民加入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但他們必須向當局申報。如果當局認為這些公民正在、已經或可能代替外國委託人進行某項活動,且有必要維護公共利益,可援引FICA向他們發出指令,要他們終止同外國委託人的安排,包括任何外國組織的會籍。
內政部指出,一旦正式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黃志祥、黃永光、黃永龍和黃敏華必須遵守透明度要求,每年披露他們的政治捐款、與外國關係,以及移民會獲得的利益。內政部不會限制他們的活動,他們能繼續擔任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