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我國清潔電力生產九年升近八成 但亞洲整體氣候努力仍不足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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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國家近年做出多項氣候承諾,包括要提升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但整體氣候行動仍不足。我國視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為攸關生存的問題,儘管土地與資源有限,仍在九年內把清潔電力生產提升近八成,表現亮眼。
國際氣候科學與政策研究機構Climate Analytics星期二(4月8日)發佈針對亞洲國家的《全球氣候承諾如何影響國家氣候行動》報告時建議,新加坡可以在區域發揮更關鍵的氣候領導角色。
這項報告聚焦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日本、菲律賓、韓國、泰國和越南的氣候行動進度。
這八個亞洲國家都承諾,到2030年,把全球範圍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和能源效率,分別從2022年的水平提高兩倍和一倍;同時,把全球甲烷排放量,從2020年的水平,削減至少三成。
除了泰國和馬來西亞,其他六個國家也承諾最遲在2050年淘汰未減排的燃煤發電,並停止發放新的許可,停止政府對全球新的燃煤發電項目的直接支持。根據新加坡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我國也會爭取在2040年前淘汰未減排的燃煤發電。
延伸閲讀
[我國減排新目標:十年內達4500萬公噸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2_11_738623)
[我國最遲2040年淘汰燃煤發電 提早10年實現承諾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2_21_740899)
然而,這些氣候承諾缺乏約束力,各國做出具雄心的承諾,卻未必採取具體行動實現目標,進而削弱承諾本應起到的效果。以煤炭為例,印尼、菲律賓和越南近年擴大煤炭的使用,甚至興建新的燃煤發電廠。
至於提升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努力,報告指出,現有進度不足以實現2030年的目標,因為八國的可再生能源容量平均增長不達6%,遠低於每年至少16%增長的目標。
我國2022年至2023年的可再生能源容量增長為22.4%,是唯一超越目標的國家。縱觀2015年至2023年的增長,我國總電力生產從50太瓦時,增至57太瓦時,升幅為14%;其間,我國也積極開發清潔電力,生產躍升78%。

評估團:新加坡應加速去碳化
評估團隊認為,新加坡這些年取得進步,但發揮的領導影響不足,縱使能如期實現自定的2030年減排目標,但目標本來就不夠雄心。
模型按照我國現有氣候政策與行動估算,到2030年,我國的碳排應該介於5600萬公噸至5700萬公噸,低於2030年的氣候目標(6000萬公噸),也低於2028年的擬議碳排高峯(6443萬公噸)。
評估團認為,新加坡應加速去碳化,擺脱化石燃料,尤其是化石天然氣,並設下更具雄心的氣候目標,包括把碳税調高至足以把全球升温控制在1.5攝氏度的水平。
Climate Analytics高級分析師達斯(Nandini Das)博士是評估成員之一。她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説,從制定碳税,到綠色金融等環保政策上,新加坡在亞細安國家中的表現亮眼,但無法把全球升温控制在1.5攝氏度,這其實反映出更大的問題——亞洲的環保努力和全球氣候危機現實脱節。
“土地和資源上的限制影響新加坡的永續發展策略,必須從系統上推動轉型,包括推進綠色金融、創新和國際合作,而不是僅着重在減排。”
達斯認為,雖然新加坡的碳排放僅佔全球排放量的0.1%,但可以在亞細安乃至更廣區域起到一定牽頭效應。“新加坡可以成為氣候領導者,推動綠色融資和脱碳知識共享,支持其他國家。”
我國早前定下更嚴格的減排目標,到2035年要把碳排放削減至介於4500萬公噸至5000萬公噸。達斯説:“這個減排水平不足以實現1.5攝氏度控目標,模型估算新加坡需把2035年碳排削減至2640萬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