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卡人員偷錢判監 上訴獲減刑至10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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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包時動手腳,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順手牽羊,共偷走650元,不滿被判監14個月,上訴至高庭,獲減刑至10個月監禁。
被告法德里(37歲)共面對五項偷竊罪名,指他於2023年9月12日到28日,在樟宜機場第四搭客大廈偷竊。遭殃的是五名離境旅客,來自南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越南、泰國等國家。
案發時,被告是一名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他被派遣到樟宜機場第四搭客大廈,負責接待在離境廳的自動通關碰到問題的乘客。
有一次,來自南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的男旅客無法通關,被告把他帶到一個房間,指示他將揹包的個人物品放在桌上。被告檢查時,在點算鈔票時動手腳,將鈔票折進手裏,再塞入口袋。當時,男旅客正在收拾揹包,沒有察覺。
另一名越南女旅客在2023年9月28日通關時,同樣碰到問題。被告帶她到房間檢查物品,過程中發現一疊100元,拿出來點算後,再放回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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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被告要求女旅客打開行李箱,當對方蹲在地上,要打開行李箱時,被告趁她不注意,從揹包裏偷走幾張鈔票放入口袋。被告的行徑被房間的電眼拍下。
控方早前指出,被告專門找即將離境,又對本地法律不熟悉的外國人下手,動機純粹是為了個人利益。被告也預謀犯案,故意分散旅客的注意力,利用旅客對他的信任動手。
國家法院法官下判時指出,作為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被告有一定的權威,指示受害者讓他檢查隨身物品,他本該依法執行公務,卻濫權偷竊。
法官指出,這或會腐蝕民眾對公共機構的信心,因此有必要阻嚇他人再犯,判他入獄14個月。被告對此不滿上訴至高庭。
高庭法官符曉平星期一(4月7日)下午指出,案件雖玷污了我國的國際名譽,但被告偷竊的現金數額較低,考慮到他造成的傷害較輕,改判他坐牢10個月。
聽聞判刑,被告面無表情,坐在觀眾席的妻子發出驚呼聲,雙手捂住嘴巴,但似乎對減刑感到寬慰。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5年4月8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