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新加坡加強反洗錢措施 違例房地產業者可面臨更嚴厲處罰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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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打擊反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或擴散融資的非法活動,違例房地產業者和開發商將面對更嚴厲的處罰框架。其中,房地產經紀和銷售人員的最高罰款,不再以違規案例來計算,而是按每項違規行為為計。
此外,無論在新加坡或境外,因涉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或擴散融資罪行而被定罪者,都將被禁止在我國持有房地產代理執照,或註冊為房地產業銷售人員;同時也被禁止成為房屋開發商、開發商的主要股東,或在開發商公司擔任要職。
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星期二(4月8日)在國會上提出反洗錢與其他事務(房地產代理和開發商)法案二讀時強調,修正法案是為了確保懲罰制度能發揮更大的阻嚇作用,以保障我國作為金融中心和商業樞紐的聲譽和信心。
也是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的英蘭妮指出,通過協助非法交易可能獲得的潛在經濟利益,遠遠超過目前對這些罪行的最高罰款,因此迫切須要提高罰款額,以加強阻嚇作用。
她舉例説,假設一名銷售人員違反了房地產代理理事會規定的四項紀律行為,提交給理事會的紀律委員會審理。四項違規行為中,有兩項涉及反洗錢義務,另兩項涉及銷售人員在處理交易時的失職行為。
延伸閲讀
[調查:新加坡反洗錢成效高於國際和亞太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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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報告出爐 加強新加坡反洗錢措施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04_711514)
根據現有的處罰框架,所有四項違規行為,面對的最高罰款為10萬元。
在修正後的新處罰框架,面對的最高罰款則為30萬元。兩項違反反洗錢義務的行為,每項違規行為的最高罰款是10萬元,兩項加起來最高罰款可為20萬元。而兩項執業失當的行為,總計最高罰款為10萬元。
如果違規的是房地產經紀,最高罰款則是每項違規行為20萬元。至於其他類型的紀律違規行為,最高罰款保留為按案件計算。
目前,房地產經紀和銷售人員都須履行職責,對客户進行盡職調查,確保交易不涉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或擴散融資相關的非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