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住户遭虐待案例 近四年來年均六起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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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4年,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每年平均接獲六起有關福利院住户遭虐待的案例;獲證實的事件中,當局已對涉及不當行為的職員採取行動。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高級政務次長蔡瑞隆星期二(4月8日)在國會辯論社會福利院法案,回應楊益財(拉丁馬士區)有關社會福利院職員對住户粗暴的案例時,透露過去四年的案例數量。他指出,其中有數起案例未獲證實,但在確認的案例中,當局已對有關職員採取行動。
他説:“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對粗暴對待福利院住户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會徹底調查這類指控。”
根據社會福利院法案,只有在特定情況,工作人員才可以對住户使用合理的束縛方式,如布條或腳套來確保住户和員工的安全,並且規定只有受訓人員才能這麼做。
楊益財指出,合理的力度因人而異,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適當的培訓,來確保他們可以執行這方面的工作。他也關注刑罰增加對業者責任的影響,尤其當福利院的許多董事成員是義務服務,擔心這可能產生寒蟬效應,阻礙志願者為董事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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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瑞隆回應時説,法案的刑罰與處理類似罪行的其他法令是相近的,其中一個例子是監管療養院的醫療服務法令。為了讓社會福利院各利益相關者如董事會成員清楚自己的職責,當局會在附屬法令和行為準則列明其工作和責任。
他説:“我們不會一開始就採取懲罰的行動,而是密切與福利院合作,確保機構有足夠的支持來達到監管要求。”
蔡瑞隆針對黃玲玲(宏茂橋集選區)有關觸犯行為準則的問題時也強調,當局不會採取過度懲罰的策略,而是根據各因素,包括傷害程度以及是否是重犯行為來決定監管行動。在一些情況,當局可能暫停讓相關人員在福利院工作,或縮短福利院的執照期,以引導院方解決問題。
葉漢榮(楊厝港區)、陳立峯(後港區)和楊益財也關注福利院的人力需求和人員薪資。蔡瑞隆對此指出,當局會定期檢討薪資指導原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也與其中幾家福利院展開重新設計工作的試點計劃,旨在改善工作環境並支持人員的職業發展。
他回答黃國光(義順集選區)有關當局對工作人員背景評估調查的詢問時説,當局一般會在兩週內通知業者結果,接下來會檢討如何進一步縮短時間。
法案通過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將可發出介入指令(step-in order),暫時接管不達標業者經營的社會福利院,確保住户可繼續獲得服務。
蔡瑞隆説,若出現這樣的情況,當局會與新舊業者合作確保交接過程順利。至今只有一家福利院轉換業者,這是由於業者在檢討戰略方向後,決定不繼續經營福利院。
為了擬定社會福利院法案,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去年11月21日起展開為期一個多月的公眾諮詢。多數參與者支持加強保障措施,包括要求福利院的相關人員須通過當局的評估。但一部分人也擔心,業者可能有較少自主權,這也可能拖慢招聘工作。對於束縛方式的使用,多數人也強調應有清楚的指導方針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