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生意夥伴起訴追討99萬元 蔡深江和李冠芳贏官司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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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媒體人蔡深江和李冠芳打贏官司,高庭法官裁定李冠芳沒有違反她在教育公司的董事職責,蔡深江與李冠芳也沒有義務確保公司,償還起訴人所提供的近100萬元貸款。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原籍中國、持加拿大護照的任新武是本案起訴人,他在2017年提供貸款,與蔡深江和李冠芳合作設立鶴鳴控股有限公司,經營的生意包括華文教學和籌辦文化藝術活動等。他指蔡深江和李冠芳管理公司不當,李冠芳也疑利用虛假協議捲走公司款項,為此發起訴訟向兩人追討99萬元。
這起民事訴訟於2024年11月12日在高庭開審,高庭星期三(4月9日)發出書面裁決,判任新武敗訴。
蔡深江與李冠芳之前都在新加坡報業控股(新報業媒體前身)屬下華文媒體集團任職,服務長達約18年,分別在2017年9月和5月離職。蔡深江之後加入新傳媒,擔任中文新聞與時事節目原總編輯,但他已在今年2月以健康理由離職。
原籍中國、持加拿大護照的任新武(圖)是本案起訴人,他在2017年提供貸款,與蔡深江和李冠芳合作設立鶴鳴控股有限公司。(檔案照片)
審訊揭露,蔡深江、李冠芳與任新武所簽署的合作協議説明,任新武持有35%鶴鳴公司股份,蔡深江與李冠芳則以“投入管理與智慧產權”的形式,分別分得35%和30%股份,蔡深江股份由李冠芳代為持有。在任新武掏出的100萬元資金當中,99萬元是為期三年的免息貸款,充當公司運作資金,剩餘1萬元是他入股公司的資金。公司在2021年1月被令清盤。
延伸閲讀
[稱只出點子沒管理教育公司 蔡深江:以朋友身份看着李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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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資深媒體人合搞生意被起訴 李冠芳:蔡深江加入新傳媒前已轉股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09_731934)
訴方指蔡深江與李冠芳沒有按照協議償還99萬元,但高庭法官認為,三人所簽署的協議清楚説明,起訴人所提供的貸款不附帶任何擔保條件,包括無須保證為貸款取得某成果,蔡深江與李冠芳也無義務代公司或確保公司,償還貸款給起訴人。
法官也指出,在他看來,起訴人並非一名具有可信度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