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保釋期間四次偷車 無駕照開車載朋友兜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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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8歲青年在保釋期間至少四次偷走修車行停在路邊的維修車輛,在沒有駕駛執照的情況下開車載朋友兜風。他此前犯下包括騎電動腳踏車撞傷兩名行人,以及偷竊一輛遙控車的罪行。
現年19歲的被告星期二(4月8日)在國家法院面對九項包括盜竊、破門行竊和因疏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四項,其餘五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由於被告幹案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的名字和資料。
案情顯示,2024年7月,被告在沒有駕駛執照的情況下,多次偷走金泉通道一家修車行停放在路邊的維修車輛。他在一週內共偷走四輛車,包括寶馬、本田和保時捷,並在深夜駕車載朋友外出。
其中,7月9日凌晨,他駕走一輛送修的保時捷載友人兜風,卻在加油後因擔心被發現偷車,未付款就離開,最終由友人代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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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晚上,他又偷走另一輛棕色本田轎車,但車子熄火後無法重新啓動,他將車丟在路上,騎共享腳踏車離開。
此前,被告在17歲時與父親起爭執後,在2023年7月26日凌晨騎腳踏車前往“藤原豆腐概念炸店”,偷走一輛價值約3000元的黃色遙控車,打算轉賣以換取生活費。被告的偷竊過程,都被店裏的閉路電視拍下。
當天晚上,被告瀏覽Instagram時發現店主發佈了閉路電視影像,公開尋找偷竊者的信息。
被告歸還偷竊遙控車 留道歉紙條避追查
由於擔心被追查,被告在隔天凌晨3時回到店裏歸還遙控車。他還給店主留下一張道歉紙條,請求私下解決,並留下電話號碼。不過,被告故意更改電話號碼的最後兩位數字,讓店主無法聯絡上他。遙控車歸還時已損壞,維修費約960元。
2023年3月19日,被告借用朋友的Fiido電動腳踏車兜風時,在盛港河濱坊和立偉小學的人行道,撞上兩名行人。兩人都被診斷蒙受重傷,其中一人的小腿腓骨骨折,另一人則是腳掌部位的兩根骨頭骨折。
法官下令被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案件展期至5月20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