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生意夥伴起訴追討99萬元 蔡深江和李冠芳贏官司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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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起訴兩名資深媒體人被判敗訴,高庭裁定蔡深江與李冠芳沒有義務確保教育公司償還合夥人所提供的近100萬元貸款,而且李冠芳也沒有違反她的董事職責。
審理案件的司法委員莫哈默費扎爾指出,起訴人任新武與蔡深江、李冠芳所簽署的協議清楚説明,起訴人所提供的貸款不附帶任何擔保條件,包括無須保證公司取得指定業績或成果,蔡深江與李冠芳也無義務確保公司償還所欠下的貸款。
在司法委員看來,導致三人對簿公堂的部分原因是他們當初所簽署的協議擬定得不好,當中包含許多“感覺良好”但內容空泛的條款,缺乏具體的法律意義。
提呈誤導性錄音 任新武證詞缺乏可信度
另外,司法委員也認為,任新武並非可靠的證人。除了在庭上做出沒有事實根據的供證,任新武也提呈不完整和具誤導性的談話錄音為證據,讓人以為蔡深江曾經在電話上答應償還貸款給任新武。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原籍中國、持加拿大護照的任新武在2017年提供貸款,與蔡深江和李冠芳合作設立鶴鳴控股有限公司,經營的生意包括華文教學和籌辦文化藝術活動等。他指蔡深江和李冠芳管理公司不當,並且質疑李冠芳利用虛假協議捲走公司款項,為此發起訴訟向兩人追討99萬元。
延伸閲讀
[稱只出點子沒管理教育公司 蔡深江:以朋友身份看着李冠芳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10_732182)
[兩資深媒體人合搞生意被起訴 李冠芳:蔡深江加入新傳媒前已轉股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09_731934)
這起民事訴訟於2024年11月12日在高庭開審,高庭星期三(4月9日)發出書面裁決,判任新武敗訴。
蔡深江今年2月 以健康理由離職
蔡深江與李冠芳過去都在新加坡報業控股(新報業媒體前身)屬下華文媒體集團任職,服務長達約18年,分別在2017年9月和5月離職。蔡深江過後加入新傳媒,擔任中文新聞與時事節目總編輯,他已在今年2月以健康理由離職。
審訊揭露,任新武為設立公司掏出100萬元,當中99萬元是為期三年的免息貸款,充當公司運作資金,剩餘1萬元是他入股公司的資金。蔡深江、李冠芳與任新武所簽署的合作協議説明,任新武持有35%鶴鳴公司股份,蔡深江與李冠芳則以“投入管理與智慧產權”的形式,分別分得35%和30%股份,蔡深江股份由李冠芳代為持有。
公司首幾年的運作順利,但因受冠病疫情影響,從2020年初開始出現財務問題。因認為公司前景不明朗,任新武決定終止合作協議,並且要求拿回貸款。公司也在2021年1月被令清盤。
訴方的立場是,蔡深江與李冠芳沒有按照協議償還99萬元。但司法委員指出,三人所簽署的協議已清楚説明,起訴人所提供的貸款不附帶任何擔保條件,蔡深江與李冠芳無須為貸款提供任何個人擔保,因此訴方稱兩人有義務確保公司還債,這樣的説法不合理。
而且,在擬定合作協議的過程中,李冠芳將其中一項指公司合夥人須按照股份比例來償還公司債務的條款刪除,任新武也沒有反對刪除這項條款。
為了支持其立場,訴方也提呈一段由任新武偷錄的部分電話錄音為證據,訴方稱蔡深江曾在電話上答應任新武償還貸款。不過,司法委員指出,這段錄音摘要不完整、缺乏上下文,以及出現一些讓人費解的部分;司法委員於是要求訴方提供完整電話錄音,而完整錄音揭露,蔡深江當時一再向任新武強調他的底線,即公司所欠下的債務應由公司償還,而不是由任何人負責還債。
至於蔡深江是在哪一年簽署協議,將公司股份轉讓給李冠芳,司法委員認為,這個問題並非本案關鍵,但證據指向蔡深江應該是在2018年,即加入新傳媒之前,籤轉讓股份協議。
無充分證據顯示 李冠芳進行虛假交易
另外,李冠芳也被指以尋求諮詢服務為名,與一家名為Goldciti的公司進行虛假交易,藉此捲走公司款項,不過司法委員裁定,沒有充分證據顯示這是一項虛假交易。
訴辯雙方接下來將針對訟費金額向法庭提呈書面陳詞,再由司法委員做出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