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輪廚師機上偷同事錢包 機場盜刷轉賬卡判監六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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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輪廚師與女同事一同從悉尼搭飛機回國放假途中,在機上頭頂行李艙偷走女同事的錢包,並在樟宜機場的商店盜刷女同事的轉賬卡,被判監禁六個月。
印度尼西亞籍被告迪馬斯·塞提亞萬(30歲)星期四(4月10日)在國家法院面對偷竊和失信等三項控狀,承認其中兩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做出判決。
受害人馬塞拉(23歲)是被告的同事。被告在皇家加勒比國際遊輪擔任廚師,受害人則是餐廳服務員。案發時,兩人已在遊輪上工作約八個月,正搭機準備回印尼享受兩個月的假期。
2025年3月15日早上,遊輪在澳大利亞悉尼靠岸,被告與受害人及另一名同事離船後前往機場,準備搭乘新航SQ242返國休假。
抵達樟宜機場後,被告迅速帶着揹包下機,準備轉機前往雅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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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凌晨1時18分,被告在第二航廈的餐廳用餐,因食物太辣便買了一瓶水。他原本用自己的轉賬卡付款,但付款遭拒,他於是拿出受害人的轉賬卡付費2新元。
飯後,被告在一家巧克力店問收銀員能否用轉賬卡付款,並稱卡是“妻子”的。收銀員表示須先進行一筆一分錢的測試交易,來驗證借記卡是否可用。
受害人意識到卡被盜刷 立刻轉移資金
這時,受害人收到銀行通知有一筆0.01新元的交易。她意識到卡被盜刷,立刻將卡內所有資金轉移到其他户頭,接着報警稱錢包被偷。
被告在店員測試交易成功後,開始挑選商品,拿了總值約90新元的巧克力到櫃枱付款。他再次用轉賬卡付款時,讀卡機卻顯示餘額不足。
被告隨後多次嘗試付款不成,便離開店鋪。
被告在等候飛往雅加達的航班時,將受害人錢包內的美元和印尼盾現金和證件取出,接着將錢包丟進垃圾桶。
被告在出境前被逮捕,但受害人的錢包至未尋回。
被告在庭上求情時説,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現在兩個孩子和妻子還在印尼等着他回家,他只想快點見到家人,並保證以後都不再犯,懇求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