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留獅城付萬元與本地男子假結婚 越南女判監七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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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表演女藝人在工作準證到期後,為了能繼續在新加坡工作,答應支付1萬元,要本地男子與她假結婚,結果在罪行揭發後,被判坐牢七個月。
被告郭美秀(Quach My Tu,29歲)面對兩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她原本否認有罪,但在審訊開始前改變主意,表明有意認罪。
被告星期五(4月11日)在庭上對其中一項罪名認罪,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是工作準證持有者,2023年3月至8月間獲准在本地當表演藝人,被告在這期間透過朋友認識了本地男子林冠良(27歲)。
後來,被告在工作準證過期後返回越南,但因想要繼續留在本地工作,便找上林冠良幫忙。被告提議林冠良與她結婚,並承諾會給對方1萬元的酬勞。被告也要林冠良為她申請長期探訪證,她則會在獲取準證後,每月支付對方2000元,為期一年半至兩年。林冠良答應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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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被告進入新加坡,並與林冠良在2024年1月7日領取結婚證。完事後,被告將價值1000元的婚戒和一筆4000元給林冠良,並指剩餘的5000元會在她獲取長期探訪準證後再支付。林冠良同意安排。
庭上透露,兩人在婚後並沒有同居。為了掩蓋罪行,被告向林冠良要了他的一些衣物放在自己家中,製造兩人同居的假象。林冠良後來也在2024年3月和6月,兩次為被告申請到了短期探訪準證。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和林冠良因假結婚,在2024年6月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逮捕。文件則並未説明,兩人的罪行是如何被揭發。
與被告假結婚的林冠良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六個月和罰款4000元。
移民與關卡局強調,當局嚴正看待企圖通過假結婚獲取本地移民便利的行為,並將對包括中間人在內的違法者採取行動。公眾若發現涉嫌假結婚或其他非法入境的事件,可通過移民局網站舉報。(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