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2025】網絡競選廣告 禁數碼竄改歪曲候選人言行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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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大選提名結束前,準候選人一旦繳交競選按櫃金,並同意選舉局公開參選身份後,就會受到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修正)法令保護,避免遭數碼技術生成或竄改的內容針對。
這是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修正)(Elections (Integrity of Online Advertising) (Amendment) )法案2024年10月在國會三讀通過後,首次落實。
選舉局星期二(4月15日)發文告闡明競選準則時説,在這項法令下,公眾禁止發佈由數碼技術生成或竄改後,歪曲候選人言行的網絡競選廣告,無論內容有利或有損候選人。
公眾可查詢選舉局網站,掌握最新的準候選人名單。選舉局每天會更新名單。候選人若被數碼生成或竄改的內容所影響,可向選舉官提出要求,審查涉嫌違例的內容。
選舉局指出,候選人可通過線上方式接觸選民,例如通過社交媒體、音頻網站和電郵等,發佈競選廣告,前提是要遵守相關法令,以維護網絡競選的透明度和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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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令狀頒佈後 不可進行民意調查等
不過,只有政黨、候選人、選舉代理或經授權的第三方,才可在競選期間發佈或資助付費的網絡競選廣告。非候選人或未經授權者,只能發佈免費的網絡競選廣告。
選舉局提醒,選舉令狀頒佈後,就不能進行民意調查和出口民調,直到投票結束。這包括不應通過社交媒體平台、線上討論區或通信服務和網站,如Instagram、TikTok、Reddit和Telegram等進行調查,瞭解選民偏好哪名候選人,或把票投給哪名候選人等。轉發調查結果也屬違列行為。
冷靜日和投票日則全面禁止付費和免費的競選廣告,包括網絡競選廣告。本屆大選的投票日為5月3日(星期六),冷靜日為5月2日(星期五)。
選舉局強調,新加坡的選舉結果,必須由新加坡人自己來決定。因此,候選人應負起責任,避免成為外來干預的受害者或媒介。候選人應該提高對這類威脅的意識,對可疑行為和隱藏的目的,確保他們的競選活動不受外來勢力干預。
只有新加坡公民能參與選舉和競選,非公民禁止參加任何選舉活動。
任何有意進行線上或線下競選活動的新加坡公民,必須先獲得候選人或競選代理的書面授權。
選舉局説,候選人、選舉代理和授權代表避免負面的競選言行,如發表仇恨情緒或詆譭對方等。他們也不應作出虛假陳述,例如無憑無據指責對方貪污或有犯罪行為,或作出可能引起族羣或宗教間關係緊張,或影響社會和諧的言論。
“候選人、選舉代理和授權代表應以負責任、有尊嚴,以及符合競選莊重姿態的方式競選。”
公民、商業或專業團體若要參與任何政治活動,或允許資金或場地用於政治用途,必須確保章程允許他們這麼做,且不違反任何條例。
每名選民,無論屬與哪個團體機構,都有權利自行決定要支持和投選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