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子過馬路被撞飛後不治 驗屍庭裁定為交通意外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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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工程師在雨天出門健身,在人行道越過馬路時被撞傷頭,三天後不治;女駕駛員稱案發時亮着綠燈,原本停在路中央的死者,在她往前行駛時突然衝出來,結果釀成車禍。
驗屍官星期三(4月16日)針對死者的死因發表研訊結論,裁定這是一起交通意外。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4年3月3日早上7時許,地點在蔡厝港環道和蔡厝港通道的T字型路口,朝往德惠道方向的路段。不幸喪命的工程師是29歲的蕭翰言。
根據研訊結論,案發路段有兩條車道。案發當天下着大雨,地面濕滑,視線可能受到影響。
案發時,23歲女子蔡悦琳開車載送男友和男友的兄弟回家,男友坐在副駕駛座,兄弟則坐後座。蔡悦琳當時在左邊車道行駛,在案發路段撞上了從右邊越過馬路的死者。死者當場被撞飛,落在相等於三至三輛半車子距離外的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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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蔡悦琳的口供,她在前一晚與男友等人一同吃宵夜,期間沒有喝酒。她在用餐結束後利用導航開車送男友和男友兄弟回家,事發時交通燈亮着綠燈,周圍也沒有其他車輛。
蔡悦琳説,她在事發前有看到死者過馬路,他原本已經停在兩條車道中間,卻在車子繼續往前行駛時突然衝過馬路。她剎車不及撞上死者,過後立刻下車查看死者情況。
事發後經過車禍現場的一名休班警員説,他見到蔡悦琳的車子開着雙閃燈停在路邊,於是下車協助。得知三人沒叫救護車後,他於是撥電傳召救護車和報警。他查看死者情況時,發現死者沒有反應,但仍有呼吸。
警方排除他殺可能
死者事後送院搶救,因為頭部傷勢太重,於3月6日早上約11時去世。他的家人説,死者案發當天獨自出門,是要到蔡厝港戰備軍人協會健身。
蔡悦琳在救護車離開後,把車開到蔡厝港2道的停車場停放,然後出門辦事。她稱自己不清楚在發生車禍後必須把車留在現場,所以才會把車開走;關於交通燈是否亮着綠燈,男友與蔡悦琳的説法一致,男友的兄弟則説當時在看手機,不清楚經過。由於附近的電眼沒有直接拍到交通燈,因此當局無法確定交通燈事發時亮着哪個顏色的燈。
另外,查案人員根據電眼畫面推斷,蔡悦琳在案發時沒有超速;到場警員也沒發現蔡悦琳身上有酒氣。路過的休班警員也説,當時蔡悦琳走路平穩、口齒清晰,臉部也沒有發紅。
警方在調查後排除他殺的可能。
蔡悦琳目前並未被提控。(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