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泄露國家秘密 中國地質調查局原局長鍾自然一審獲刑13年 | 聯合早報
zaobao
中國官方通報,2024年“首虎”、中國地質調查局原局長鍾自然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一審獲判處13年有期徒刑。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星期三(4月16日)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通報,浙江省寧波市中級法院當天一審公開宣判自然資源部原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對鍾自然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下同,35萬新元),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對鍾自然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鍾自然在2011年至2023年利用擔任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原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原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2356萬餘元。2019年,鍾自然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將機密級文件交予不應知悉者閲看和保管,情節嚴重。
法院認為,鍾自然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均應依法懲處,並予數罪併罰。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3歲的鐘自然在退休一年多後,於2024年1月官宣被查,成為去年“首虎”。鍾自然去年6月被通報開除中共黨籍,檢察機關去年7月對鍾自然作出決定逮捕,同年10月再對他提起公訴。鍾自然涉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今年1月開庭審理,泄露國家秘密部分則不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