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海外資產風險高 若出問題追回資金概率低 | 聯合早報
zaobao
購買海外資產風險高,獅城買家入場投資前應做足功課三思而行,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糾紛。發展商若週轉不靈,買家雖可聯合提起訴訟,但成功追回款項的概率不大。
源凱法律事務所(Yuen Law LLC)綜合資產部門主任特里斯·澤維爾(Tris Xavier)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確實留意到越來越多新加坡人為東南亞海外房產辦理授權書。
特里斯説,新加坡的獨特之處在於,政府專門制訂措施,確保發展商能儘量有足夠的現金流完成項目。儘管如此,冠病疫情暴發後,本地仍傳出有建築公司出現資金週轉不靈的情況,因此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風險就更高了。
買海外資產伴隨未知風險
他説,購買海外資產伴隨着未知風險,例如當地法律是否區別對待外國買家,或政治體制轉變而隨之改變的法律等。“建議在購買前先諮詢法律顧問,以更好地瞭解並順利完成整個流程。”
針對在海外訴訟的可行性,他説,若發展商財務狀況不佳,起訴的意義不大,因為發展商可能沒有資金賠償買家。若發展商清盤,買家或屬於無抵押債權人(unsecured creditor),賠款排序在清盤人和其他優先債權人之後,到時餘款可能所剩無幾。
根據房地產代理理事會(CEA)發佈的外國房地產營銷實務指南,海外置產存在額外風險。無論是銷售在新加坡或外國的房地產,房地產經紀和房地產銷售員須遵守《房地產代理法令》的規定,否則可面對處分。
介紹房地產給新加坡消費者時,經紀應對發展商進行盡職調查、瞭解付款與貸款明細、披露房地產所在國的法律和合同糾紛解決機制,也須出具書面風險提示讓買家知曉潛在風險。
買家須注意相關國家的法律制度
ERA產業主要執行官林東榮受詢説,置辦海外房產前,買家須注意相關國家的法律制度,建議在諮詢當地執業律師後才進行投資。“其他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往往與買家在新加坡的經歷大相徑庭。”